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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0626

信扫描序列号:s0626
写信日期:1993-04
写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受害日期:1945-04
受害地址: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写信人:聶新山
受害人:杨福桃(聂新山的母亲)、袁树桃(聂新山的四叔母)、刚生下3个月的弟弟
类别:谋杀(MU)
细节:1945年我还不到几岁,我母亲、四叔母和弟弟被日本人抢走历尽种种折磨后被活活杀害。要求日本政府按照我提出的要求进行赔偿我家的损失。

 

尊敬的童增先生:
我从湖南妇女报第515期第二版中发表的中国民间对日“索赔”在行动——访“索赔”行动发起人童增先生一文中得知我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早在1931年至1945年连续十多年中,日本侵略者全面发动侵华战争,在战争中凡被日军疯狂杀戮和伤害的中国同胞,被日军残暴蹂躏的中国妇女,被当作试验品和死于细菌武器下的广大同胞以及财被日军烧光掠夺,在日军狂轰滥炸中家破人亡的人们……他们战后有权提出索赔要求,是天经地义的。谁也不能剥夺这一正当权利,值此,我也要向日军提出,1945年4月,日军在我地所犯下的种种罪行的赔偿:
我是湖南省隆回县高平镇大桥居委会的一个居民,也是成千上万受日军所害的一名家属。一提此事,心里对日本鬼子就感到无比愤恨:事情已经过后四十多年快五十年了,<即45年4月>,但对日军的无所不为的所于尽的一切丧尽了天良的可鄙行为至今还刻恨在我的心中。那时我还不到几岁,我母亲杨福桃和一个刚生下还不到三个月的小弟弟,以及我的四叔母袁树桃等三人强行被日军抢走。历尽种种折磨,后在我地(现在本区的横岭村)活活地被杀害。当时我母亲年[龄]28岁,我叔母年[龄]26岁,我弟弟还只有几个月。像这样的人身损失是无法计算的。即使上千数万,也解决不了我心头的恨,但我要向您尊敬的童增先生充吐出来?我作为无数的中华民族,中国人民所受害者的亲生骨肉,我要履行自己的权利。向日军提出强烈的索赔要求,并坚信,在您童先生的努力之下,中国民间要求日本赔偿的浪潮高过一浪,中国对日索赔必定会成功。
中国受日军之所害者的家属
湖南省隆回县高平镇大桥居委会居民

聶新山
九三年四月

附后请求报告一份

关于请求日本赔偿我母亲,我四叔母,我弟弟等三人的人身损失的强烈索赔的要求:
我系湖南省隆回县高平镇大桥居委会的一个居民,现年五十多岁,性别男,现在职业是务农。是一个还未到三周岁就失去了母亲的孩子。[联]想起自己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爱,而对日本鬼子的深仇大恨将永远铭刻在我的心中。一九四五年四月日军发动侵华战争的一本本日军杀人不见血的血泪史又展现到了我的眼前,日军把侵略的战火燃烧到我们湖南高平地带时,残酷无情的日本鬼子用尽了丧尽天良的花招,真是日军走到[哪]里,[哪]里的财产就被抢光,房屋就被烧光,人就被杀光。我母亲杨福桃,四叔母袁树桃和一个小弟弟就是被日军所杀害中的成千上万的受害者中的一员。当时被日军杀害时我母亲杨福桃年仅28岁,我四叔母年仅26岁,我弟弟还只生下来三个月,就是这样,她、他们一一地死于日本鬼的手下,我也就从那时起失去了母亲的抚爱,至今这种惨景我是牢牢记在心中的。值此我要向日本提出强烈的“索赔”要求,将我母亲,四叔母,我的弟弟等三人的人身损失至少是数亿美元,以消除我对日本鬼子的一点愤恨罢了。

受害者的亲生儿子
聶新山
9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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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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