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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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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扫描序列号:s0519
写信日期:1993-07-30
写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受害日期:1941-07-27
受害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写信人:安绪清
受害人:安绪鸿(安绪清的父亲)、安绪清的姐姐
类别:轰炸(AB)
细节:大轰炸炸伤了父亲,炸死了马上要进大学的姐姐。

 

童增同志:
  你好!
  你的来信刚收到没几天,我们正拟提笔时,又收到7月27日吴鹏同志的来信,首先让我感谢你们的关心和赐教!
  我立即按照你们的指教写了中国民间个人对受害索赔事,在今天已以邮政快件寄给日本驻中国大使馆了,并给你寄上一份,请查收,同时给你也附上一份签名表。也去函告吴鹏同志我们发快件的号码(0877号),请放心,一切照办了。
  我们造访,以后有机会在北京聚会一次,交换意见,增进友谊,或在国内外对日本侵华罪行进行控诉。
  至此 祝

安绪清上
1993.7.30

中国民间个人对日受害索赔书

日本国政府:
  自从1941年7月27日中午,日本军国主义侵华的轰炸机108架飞到毫无抵抗力的战都市上空,进行狂轰滥炸,从牛市口、东大街、东西御街、祠堂街、少城公园(现叫人民公园)知道金河街,即从老东门到新西门一直贯穿全城各街道上黑烟滚滚,房屋炸倒,遍地瓦烁,成为废墟。当时,大火冲天,几天不熄,成千上万无辜平民百姓尸体肢解,手、足、腿、头和内脏、肠肚挂满树枝、房架,遍街尸体成堆,血流成河、嚎啕大哭、震动全城,千万平民百姓的生命财产毁于一旦,真是悲惨万分,惨不忍睹。这就是日本侵华的滔天罪行的事实,铁证如山。
  当时我家住金河街90号,家父早逝,我们是直接受害者,我母亲杜琼华任中学教师,供养全家生活,已于1976年病故,41年7月27日她在家中花园中躲日鬼轰炸时,不幸腿部被破片炸伤,住院治疗和修复房屋,花了巨款,而又影响她工作收入,给全家经济带来了极大损失和困难。更为惨痛者,是我姐安绪鸿已19岁,正念高中将毕业,要进大学时,就无辜得被炸死了,断送了青春年华和宝贵生命,除给我家造成养育心血,经济损失外,人死不能复生,永远的悲痛留在我们心中更是不可估计的巨大损失。我们对日本军国主义分子恨之入骨,这笔血债已含愤半个多世纪了,何时能亲自讨还,控诉万恶滔天的罪行呢?我们愿以实事,铁证,参加受害者的伟大签名活动。并要求赔偿以上巨大损失人民币三十万元整。
  1945年8月15日,第二次世界大战,亚洲战伤,日本国发动的侵华战争已宣告结束,日本国以战败国身份投降了,按照国际法的管理,《雅尔塔协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文件中规定,发动侵略战争的战败国,必须承担受害国人民一切损失的赔偿。所以日本国是发动侵华战争的战败国,故必须无条件的履行赔偿中国人民受害者的一切损失,是责无旁贷的,合符天理人情的事。我国政府和领导人在1992年3,4月份曾以中华民族宽宏大量,博大胸怀,高尚美德,团结战败邻国,维护世界和平,并考虑到日本国当时处境十分困难等高姿态,曾表示过放弃要求日本国给予中国战争损失约1200亿美元的赔偿。但是,对中国民间受害者赔偿的动向不加限制,可以直接要求日本国赔偿损失。另外,据了解,日本国已向美加两国侨民受害者赔偿了损失。所以我们中国人民受害者的巨大损失,这笔血泪债,更是未完未了,拖了半个世纪的子孙债,必须偿还,否则决不罢休。
  特请日本国政府要认真负责,严肃考虑,为了中日邦交正常化进一步发展,合作互助搞活经济建设,以利一衣带水的中日两国人民感情更加深厚,共同携手产出历史遗留下来的创痕,悲愤,仇恨吧!

受害者直系血亲,中国普通公民 安绪清
通信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中新街21号
成都供电局科学技术协会
邮政编号:610016
一九九三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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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炸(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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