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10 月, 2018

s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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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扫描序列号:s0265
写信日期:1993-02-09
写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受害日期:1938-07-07(农历)
受害地址:山西省汾阳市(原汾阳县)
写信人:段培慎等人
受害人:段焕猷(段培慎的父亲)、段焕龙(段培慎的叔叔)等40多人
类别:其他大屠杀(OM)
细节:1938年农历七月初七,日军侵略我家乡对我家乡人民进行大屠杀,日军挨家抓人、杀人,村中100多人遭到拷打,我的父亲段焕猷叔叔段焕龙等40多人被集体射击至死,在《汾阳县志》有记载。

 

童增先生:
  您好!
  最近我从报上获悉您为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为民间受害赔偿向日本国讨还公道的消息甚为感动。我为我们中华民族有您这样的娇子而感到自豪和骄傲。我家也是这场战争的受害者。现寄上关于我父亲段焕猷、我二叔段焕龙被日军杀害的材料和向日本国要求民间受害赔偿的请求,恳望得到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我代表我的家人向您和您的同仁表示最衷心的谢意。并向您表示我完全赞同和支持您们的行动,坚决站在您们一边,愿意在“亿人签名”上签上我及家人的名字。还需要补充什么材料,请来信告知,来信请寄成都市:四川省卫生厅 段培慎收即可。邮政编码:610041
  盼望您的佳音和正义的消息
  顺致
安祺

附我家人的名字
受害人 段焕猷
长子 段培慎
大儿媳 常锦英
大孙儿 段海东
大孙儿媳 张玲
二孙儿 段海明
二孙儿媳 陈丽蓉
三孙儿 段海涛
三孙儿媳 葛雷均
四孙儿 段常晴
重孙儿 段昊、段然、段夏
受害人段焕猷的长子,段焕龙的侄子,一个离休老人
段培慎(人名章)
1993.2.9

关于我父亲段焕猷、二叔段焕龙
被日军杀害的事实和要求日本国给予
受害者赔偿的材料

  一九三八年的农历七月初七,日本侵华战争的战火,烧到了我的家乡——山西省汾阳县南马庄村。日军战(“战”编辑为“占”)领我村的当天上午就对全村的无辜平民百姓制造了一场惨无人道的大屠杀。我父亲段焕猷、二叔段焕龙就是这场大屠杀的受害者。农历七月初七的那天,日军一进村就挨门挨户抓人、打人、杀人。日军闯进我家院里后,先就是一阵乱打乱抢,吓得我家老小无处藏身,日军叫我家的男女老少都举起双手,不准动。尔后就把我父亲和二叔捆起来抓走了。当时全村有200多户人家被日军严刑拷打的就有100多人,其中有四十多名男青年被日军用绳子捆绑起来集中到我村街中的一个大水圪洞里(即有积水的大坑),当时圪洞里有些地方无水,有些地方积有水。日军的头目对这些手无寸铁的村民下令开枪射击,日军士兵就用步枪、机关枪把他们活活打死了。顿时,这四十多名年青无辜善良的平民百姓倒在了血泊之中,水圪洞里的水和土都被鲜血染红了。这就是日本侵华战争中轰动山西晋中地区的汾阳县“南马庄惨案”(此案在《汾阳县志》中有专门记载)。我的父亲段焕猷、二叔段焕龙就是在这场骇人听闻的惨案中被日军杀害的。那时我已七岁,亲眼目睹了我父亲和我二叔被日军杀害时的悲惨情景,至今还深深地印在我的记忆中。
  我父亲和我二叔父被日军杀害后,我祖父被气病了,不久也离开了人世,祖父看病和埋葬花了许多钱;我的母亲整天哭得死去活来,无人照顾;我们姐弟三人也都年幼无力(姐姐段育芬九岁,弟段培悌三岁,我七岁),母亲又是一个小脚女人也无劳力,一家人无法生活下去。还有被日军杀害的我父亲和二叔的尸体,在那种极端困苦的条件下,当时只好用草席裹尸简单安埋了。我们全家是全靠我父亲劳动维持生活的,父亲被日军杀害后,全家人失去了生活支柱,家破人亡、颠沛流离,没吃、没穿。到冬天更惨,年幼的我们姐弟三人衣不遮体,脚上无鞋,脚冻得到处又肿又烂,连路也不能走。真是饥寒交迫、度日如年。为了生存下去,我母亲把家里能卖的东西都卖光了,都还是无法度日,最后,没有东西可卖了,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我母亲迫于无奈逼迫改嫁。我成了一个孤儿,只好乞讨求生维系生计。
  我家的这般悲惨境地,是日本军国主义造成的,是日军杀害了我父亲和我二叔父造成的,并给我家带来了长期深重的痛苦和灾难,全家老小在死亡线上挣扎了十多年,受尽了痛苦和精神上的伤害,我们全家坚决要求日本国给受害者谢罪并根据国际有关民间受害者赔偿等条款,给予我家和我二叔家民间损失赔偿各1,000万日元。以上材料完全属实无误,我村村长李天德和村里在世的“惨案”目睹者李有栋等20余人都可以证明,山西省汾阳县《汾阳县志》均有记载。
被日军杀害受害者段焕猷的长子、段焕龙侄儿(人名章) 段培慎(人名章)

一九九三年二月九日

并请转:
日本国驻华大使馆大使先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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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大屠杀(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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