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226
写信日期:1993-08-16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受害日期:1944-09-18
受害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写信人:周秋昌
受害人:周秋昌
类别:劳工(SL)
细节:1944年9月18,周秋昌因有抗日嫌疑被抓做劳工,奴役一年多。要求日本赔偿劳务费2万美元。信中有村委盖章证明
讨还赔偿
本人周秋昌,男,现年76岁,系河北省元氏县北褚乡胡泉村人。
一九四四年九月十八日,日本清乡。本人因八路嫌疑,被日本警卫队抓走。先送元氏县城关押,后转送石家庄,再押解到塘沽收容所住了一段时间,又被押送沧口上轮[船]送往日本北海岛。在三井路别铜矿做务工,一直受奴役一年多。在那一年多的时间里受尽苦难,生活连牛马都不如。直到日本帝国主义被迫无条件投降后,于一九四五年十一月偿获得自由,归回祖国。
现在本人因身体和生活方面的原因,要求日本方面赔偿本人务役费贰万美元。
情况属实
胡家村
93.8.16
元氏县北褚乡胡泉村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周秋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