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182
写信日期:1992-09-11
写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受害日期:1937
受害地址:山东省合肥市、湖南省长沙市
写信人:艾樾
受害人:艾樾的父亲
类别:轰炸、其它(AB、OT)
细节:1937年南京沦陷时候,艾樾的父亲离家逃难,到山东省合肥市的时候,所带行李被日军抢走,行李中有古董和字画,父亲被抓,夜里才逃走。父亲到了武汉后,家中被日军轰炸。
童增先生:
抗日战争胜利快半个世纪了,盼望已久(亦可说是幻想)的对日索赔的问题,终于由传说见诸报端,您为遭受日寇蹂躏的同胞,向人大呈交意见书,我由衷的赞成,并衷心的感谢您。
我叫艾樾,女,满族,江苏南京,一九一七年二月廿一日出生,中日战争前,住南京新路口九号,现在是昆明云南纺织厂第三分厂的退休工人。我弟艾本,一九三六年七月十八日出生在新路口,现在昆明市佴家湾底五华乳胶厂。
战前,我的家是富有、美好的,中日战争中,我一家五口,有三人死去。
我父亲艾善濬,叔父艾善凖,与秋瑾女烈士同学于日本从早稻田大学法律系毕业回国后,我父亲参加过同盟会,(如同盟会会员名单还有存在的话,可查证)一九二五年前在北京任律师,廿五年后回南京当律师,被当时的律师公会誉为道德律师。
一九三七年,南京要沦陷时,难舍故土的父亲才离家逃难,快到合肥时,遇日军,所带行李全部被抢,行李中有六七箱是历代祖亲留下的古董、字画,因为我家是努尔哈赤五王子的三个儿子中的一支后代,当时,满清入关后,五王子的三个儿子,一个封在北京,一个封到西安,一个封到南京,我们就是分到南京的这一支,所以,我家有许多古董、字画,我家的宗谱(家谱),我父亲的律师证书,也同时被抢。夜里,我父亲冒死逃出,历尽艰险,才到武汉,当时,我和继母、姐姐艾樸及一岁的弟弟艾本,被堂姐接到武汉去玩,故未带任何东西出来,长沙大火时,父亲带我们到了湖南衡阳,由于没了律师证书,挂不成牌,谁知祸不单行,所有的一点东西,又被日本飞机丢下的炸弹炸光,顷刻之间,一刻千丈,父亲艾善濬,继母陈氏,姐姐艾樸,都在这骤变中去世,我姐弟流落异乡,在日机的狂轰滥炸中和穷困中逃亡、流浪,受尽日寇侵华战争造成的苦难,我们一房和叔叔艾善凖一房的美好家庭,被日寇毁于一旦,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痛苦,使我们终生难忘,我和我弟弟虽然幸存下来,但那战火,炸弹在我国造成的尸横遍野,血泪万里,尤其是一九四四年,从桂林逃难到贵阳的流亡场面,虽隔了快半个世纪了,记忆犹新,我们两房人的不幸,一想起来,便五内如焚。“壮志饥餐如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在中日友好的现在,是不可能的了,所以,我也不多说了,现在,向“日本索赔”这一民间的事,也在国务中提上了议事日程,但,恐怕还是一件艰巨的事,在昆明,目前还没有这种民间组织,没有组织,总有坚持不懈的精神,“索赔”这事又怎能兑现,所以,我希望尽快成立这组织。
另外,我想啰嗦一下。
我父亲、继母、姐姐都死在那场战争中,这三条命在索赔中,价值几何?
我家那六、七箱价值连城的古董、字画、少说也值千万美元以上,能如数赔偿吗?
为了中日两国的子孙后代,永远记住日本帝国主义侵华犯下的滔天罪行和给他们本国人民造成的深重苦难,要求日本“赔偿”,它不仅是经济问题,亦是加深、促进、巩固中日友好的桥梁,因为“索赔”是在互相谅解中的行为,而“索赔”仅是经济,但在人的精神上,心灵上受到的创伤,“索赔”的再多亦是治不好的。所以,在中日友好中,我坚决要日本在经济上给予赔偿,因为,这是谅解中,应有的行为,中国古言云:“亲兄弟,明算账”。近日,天皇即来华访问,我希望“索赔”这事能在天皇访华之行中解决。
相逢一笑泯恩仇,还须有行动,这就是我要日本给予索赔的理由。
麻烦您了,童增先生,来信寄我弟艾本处(见信封上地址)
此致
敬礼
艾樾
199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