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158
写信日期:1993-09-20
写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受害日期:1943
受害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
写信人:陈永福
受害人:陈永福父亲
类别:劳工、其它(SL、OT)
细节:1、日本进军梦县的时候,陈永福家仅仅十斤小猪被杀吃,其母亲上去阻挠时候被打。2、日军每次经过村里,在他村里休息,家里的门板等被拆用来取火,日军抢夺百姓家里的食物。3、父亲多次被日抓当苦力,几个月或者一年多才可以逃脱。
童增先生:
您好!
非常感谢您为深受日本侵略战争残害的中国人民伸张正义。本人今年五十八岁,亲眼经历过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惨无人道的野蛮残酷的暴行。他们的罪恶累累罄竹难书。因本人没有念过书,书写和表达能力有限,请求您代本人将此材料整理或原稿转交给日本驻华使馆为谢。
此致
敬礼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二桥知音东村25号6栋12号
陈永福
93.9.20
日本国驻华大使馆官员:
自你国在1931年至1945年对我国发动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惨无人道的侵略战争给中国和中国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和痛苦。日本侵略军在我国领土上横行无忌,烧、杀、奸淫、抢掳、无恶不作、惨绝人寰、世目共睹。我家也是深受其害之一。我们强烈的要求日本政府按照侵略战争的国际法则给予我家的生命和财产的赔偿。我家在战争期受损的概况如下:
一、于1943年秋,日本兵部队在湖北省云梦县武洛区沙河乡吴陈村,以闪电般的骑兵包围了全村,几岁的我和父母亲未来得及逃脱,日军进村的目的是扎营投宿(当时已是下午五时左右)他们一进村就忙着搞晚餐吃的,将我家两头仅十来公斤重的小猪砍杀,我母亲心疼的上前哀求说“太君,他的太小太小不能吃”两个日本兵用我家农用铁锹和枪托朝我母亲猛打猛挫,致使她瘫倒在地动弹不得,不省人事,我父亲乘日军开饭之机才将我母背走藏匿。从此我母亲卧床不起吃睡不得,五十多天后,我四十来岁的母亲与世长辞了。
二、我们家住当时的跛子河西岸、地处孝感云梦,一座城的交通要道,并在我家数亩粮田里无[偿]的点桥建公路,修建守桥部队的房舍,并且还将所剩无几的一点点土地又用带刺的铁丝网围起来,惨无人道的断了我全家人的生计之原,不仅仅如此,由于本村此处、孝、云、广三县中心地带,每每部队行军到此,本村就成了他们的中途歇息站进村扎营投宿,日本兵在每次扎营住宿时,烧饭取暖,总是将我家房屋所有门、壁板、楼板,农,家具等等只要是能烧的能吃的进村一扫光,日本兵一走,村妇们回到家看到那种破乱不堪的惨境,(包括我母亲)都嚎天大哭,哭叫声振天动地振憾河谷。我们为了生存,财产被日兵烧光,抢光,毁光,我们不能说不修、不买,每当我们将房屋修好买齐后说不定十天半月又来住进我们的村庄,七八年反复如此的折腾,(战前我家在陈姓家族中家庭经济[状]况名列前矛)把我们搞得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于1943年在我父亲两手空空携儿带女离乡背井逃到了武汉。
三、日军侵占我家乡期间,我父亲曾多次被日军抓走当苦力,远行千里或数千里,有时几个月,或一年多才能逃脱,被日军把我的家里搞得穷困不堪,我家当时有祖父祖母兄弟姐妹共十余人生活,全靠父母亲两人负担,父一抓走家里更是无法生活,祖母日夜哭,双眼全失明,我兄弟姐妹十个人,由于家里困苦,营养不良,病的病,死的死,我国胜利后,兄弟姐妹十个人仅剩下,我、兄长、姐妹四个人,四个人中无一个健全的身体,各有情形不同的残疾,生病无钱治我的右眼在二岁时完全失明,左眼才0.2,目前我左眼才0.01。(我现年五十七岁)害的我终身痛苦。
在我国政府的查证落实下根据国际法则之规定于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二桥知音东村25号6栋12号
陈永福
9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