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105
写信日期:1993-01-20
写信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受害日期:1940、1941
受害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
写信人:张河北
受害人:张河北的家人
类别:谋杀、其它(MU、OT)
细节:1940年秋天,日军在我家乡实行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政策”我家中9口人被杀,弟弟张应南的眼睛被打坏,终身不能劳动。姑姑和大祖母被打伤,二弟张应北在1941年被日军毒死,家中房屋被烧。信中有村委盖章证明。
尊敬的童增硕士:
您在百忙中给我复信,我感到非常高兴。我在上次给你的信中,没有详细的控诉日军杀害我家亲人情况,为了和你配合共同控诉侵华日军的罪行,我将我们家亲人和我的亲身遭受日本侵华军队对我们家亲人杀害情况详细寄去。
我叫张河北(幸存者),系山西省武乡县石门乡石门村人。现年六十二岁,于一九四五年八月初参加革命,于一九七〇年响应党的“三线建设要抓紧”的号召,从山西长治市惠丰机械厂调在祖国大西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营璨原机器厂工作(现退休)。
我家亲人九口被侵华的日军杀害的详细情况是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一九四零年秋天,侵华日军向我革命老区实行惨无人道的三光政策(烧光、杀光、抢光)。我的家乡是一个革命老区,我的父亲那时在抗日县政府工作(任财粮科科长),那时我才十岁,记得在四〇年秋天,侵华日军向革命老区发动疯狂进攻,记得一天,我父亲引的抗日县政府的人员转移到我们村,住在我家(我现在回忆起来大约是个下午),当时的情况很紧,人们都在紧张准备出逃转移,人心慌乱,四处炮声,机枪声一直不停,到天快明时,突然枪声四起,全村[像]炸了油锅,大人叫,小孩哭,全村乱成一团。那天好[像]是下的小雨,全村人都出逃。我们家和政府的人员也很快向村南面山上转移。我们上了南面山上时,天已亮了,这时发现对面山上也有日军向我们包围过来,我们才和政府分散转移,我们全部老小17口逃到一个山沟沟里,到大约下午,日军找到了我们,把我家中九口人杀害。那时我才十岁,我是被我祖母死后,把我一下压在她老人家身下。我的一个弟弟张应南,那时他六岁,当时叫日军打了数枪托,将眼骨打坏,造成终身不能劳动。
我的一个没有出嫁的姑姑,背部打了一枪,一直到半年后,才在八路军一个医院从背部取出一个手枪弹头来。我的大祖母腿上打了一枪(现老死),(我父当时跑了,我伯跑了,我叔父那时在抗大不在家,我的二弟张应北当时随我伯父在他姥姥家,1941年他被日军放毒毒死)其余人员全被杀害,见附表。
我家中的11间房子也被烧,这件事发生后,我们家破人亡。
这就是我家亲人被杀害的详细情况。这件事在一九五一年(我回家时村干部给我说的)。全国镇反运动中,山西省沁县镇反办公室(那时叫二办)的同志去我们村了解我家人员被日军杀害情况,当时我们村一名干部叫郝三孩,引上沁县镇反办公室同志去杀害我家人员的地点照了[相]。
他们说:(沁县镇反办公室人员给当时村干部说),是沁县有个人和我父亲在县政府工作,当时沁县这个人被日军抓住,叛变了,引上日军抓抗日人员。他当时想抓我父亲没有抓住,才把我们家杀害的。
在日本侵华战争中,有多少中华儿女惨遭杀害,有多少家庭遭到家破人亡,有多少儿童失去了亲人,失去了母亲。日本侵华,日军在中国的国土上实行三光政策,烧光、杀光、抢光。中国的平民遭受了难以用语言来表达侵华日军对中国平民的惨无人道的摧残。今天中国民间向日本提出受害赔偿,我感到是正义的。现将我乡证明和表一起邮去,还需要什么我坚决照办。
敬礼
张河北
93.元.20
我家亲人被侵华日军杀害一表
以上幸存者当时家中人被杀害时都在场,我本人是我祖母死后压在身下的幸存。
制表 张河北
证明
兹证明石门乡石门村张河北同志家中于1940年秋被侵华日军杀害九口人,其中有该大祖父张天启、二祖父张荣、三祖父张超,祖母两个,杨三女、巩女孩,母亲韩桂花、姑母张贵娥、妹妹张金凤、表叔韩法祥,全家共九口人,特此证明。
山西省武乡县石门乡石门村(村委章)
93.1.1号
同意 村委意见
93.元.11号
武乡县石门乡人民政府(政府章)
说明一下
在乡和村开的证明,有三个人的名字给写错了。
(一)我的妹妹叫张金凤,证明上开成张英英。
(二)我的姑姑,被杀死的叫张引娣
(三)幸存者背部打了一枪的叫张贵娥
因为[已]五十年了,年轻干部不知道谁叫什么。
老的大都也去世了,有个别的活的对名字也记不太清。
我也因在新疆,也没回去,是去信叫一个老一点干部代办的。
张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