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001
写信日期:1992-05-20
写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县
受害日期:1942-12-10、1941
受害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县
写信人:童伟良、童伟志、童一志
受害人:童伟良及同乡
类别:轰炸、其它(AB、OT)
细节:我村在1942年12月10日被日军放火烧掉,被烧房屋688间,烧死2人。我县在1941年5月17日被日军轰炸。
童增同志:
我们三人完全赞成你在去年春天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递交的关于要求民间对日索赔的意见书。
本村于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12月10日被日军烧毁。全村227户被烧191户,毁房688间,有二名妇女被烧死。全村1000多人流离失所,直到50年后的今天,影响所及生活仍然困苦。
我县在民国30年5月17日,遭日军飞机17架以县城为中心轮番轰炸,投弹100多枚(多为燃烧弹)仅县城毁房6200间。其他长乐,甘林镇均遭轰炸。
日军在我县奸杀罪行累累,惨不言状,在“嵊县县志”可以译见,也是我等亲眼目睹。今见“报刊文摘”5月19日刊载你的义举,我等特此来信拥护呐喊!来此敬请
安康
浙江省嵊县下王镇下王村
童伟良、童伟志、童一志上
5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