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

21 10 月, 2018

s3692

信扫描序列号:s3692
写信日期:信中未提
写信地址:广西省桂林市
受害日期:1944-10
受害地址:广西省桂林市
写信人:赵国玺
受害人:张松林、张少诚、郑玉容(赵国玺的岳母)
类别:其它(OT)
细节:1944年10月日军侵占桂林市,我们的房屋被日寇烧毁要求赔偿。备注:信封丢失

 

关于抗日战争中的受害赔偿

  1972年,中国政府放弃了对日“战争赔偿”要求,但没有宣布放弃“受害赔偿”要求——这是青年法学家童增在他的论文中反复阐述的重要观点,受到各界关注,《中国商报》、《法制日报》等报刊纷纷刊其扼要。
  童文阐述了国际关于两种赔偿的区别“战争赔偿”是因发动侵略的战败国侵略别国时给这些国家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
  “受害赔偿”是因发动侵略的战败国在战争中违反战争法规和人道原则,对交战国人民和财产所犯下多种严重罪行而必须承担的赔偿。第2次世界大战后,犹太人、波兰和法国均以受纳粹迫害为由索取了巨额受害赔偿。
  而我国应向日索取的“受害赔偿”折合今天的价值为1800亿美元……

《人民政协报》

  对您的受害经历我深表同情,我们一定要向日本讨还这笔血债。
  今寄来签名表,受害者或受害者遗属签名时请写上时间和通讯地址,也可按上手印,其他人签上名即可。签名时应注意以下五点:1.不要上街签名;2.不要以此公开募捐;3.不要出现过激言论;4.请用毛笔或钢笔签名,不要代签;签名表可自行复印;5.不要到大专院校去签名。
  您如愿意作为对日索赔的发起人,请来信告知姓名、年龄、职务、单位。您目前可整理一下当时的受害经过和具体的索赔数额,不久我们将寄来统一表格填写,然后在北京递交日本大使馆转日本政府,或通过联合国国际法院起诉日本政府,另外请您多联系一些受害者。
  民间对日索赔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成功与否全靠我们自己的努力,希望大家坚持不懈,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大安

童增
92年6月5日
通讯地址:北京安华西里二区12楼
中国老龄研究中心
邮编:100011

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
签名

受害赔偿:1944年10月日军侵占桂林时,房屋被烧毁,房屋所在地:桂林市东江路福隆园(即新桥街)5号、6号房屋两幢。5号房屋面积180平方,6号房屋建筑面积150平方,木结构,5号房屋价值54,000元人民币,6号房屋价值45,000元人民币。
  5号房屋财产损失人 张少诚遗属
  张承禄 53岁 干部 桂林市郊穿山乡园艺二场 场长
  6号房屋财产损失人 张松林 68岁 原桂林
  鲁山水泥厂财务科长,会计师,已退休,现住桂林市黑山街轻机路九号
  陆顺章于68已故,妻郑玉容,原住桂林市近郊莫家街21号,住房在日军侵略桂林时被烧毁,房屋为砖木结构,楼上下约为八十平方米左右,价值约为22,800元币。

代理人:郑玉容女婿赵国玺
住址:桂林市鲁山水泥厂

s3692-p1

其它(OT)
About 10000cfj_3o5som

Leave a Reply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