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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3655

信扫描序列号:s3655
写信日期:1994-03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受害日期:1944-1945
受害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写信人:宋混子
受害人:宋宝成(宋混子的父亲)
类别:劳工(SL)
细节:我父亲宋保成在1944年被日军抓到元氏县,并押送到日本北海道煤矿做劳工,要求日本赔偿。备注:信封丢失

 

讨还赔偿

  我父亲叫宋保成,现年24岁,日侵华时公元一九四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农历十一月十三日早晨驻元氏日军到我村(豆于村)把我父亲抓到元氏县城里。
  在公元一九四五年元月二十五日,农历十二月十二日从元氏解送石家庄南兵营,公元一九四五年农历一月初六,从南兵营解送天津塘沽上船到日本下关下船到北海道煤矿做劳工。
  应赔偿受害损失,按理讲顺天意,合民理,天经地义,要求日本国赔偿损失费三万元。

讨还人:宋混子
1994年3月15日

日侵华民间受害者登记表

年  月  日

12

s3655-p1 s3655-p2

劳工(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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