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3653
写信日期:1994-03-14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县
受害日期:1944
受害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县
写信人:赵桂芳
受害人:赵铁球(赵桂芳的父亲)
类别:谋杀(MU)
细节:我父亲赵铁球在1944年12月被日军抓去元氏县后送到石家庄南兵营在押送天津之后没有了音讯。1945年听被一起抓去有幸回来的人讲我父亲是在天津不堪忍受日军暴行死在那里了。备注:信封丢失
讨还赔偿
我父赵铁球,系河北省栾城县豆于村人,在日本侵略战争期间,我父于农历一九四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公历一九四四年十二月日十七日在本村被日本兵抓走,当时年仅二十四岁。抓后解送元氏县城,于农历一九四四十二月十二日,公历一九四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由元氏解石家庄南兵营,而后由南兵营解送天津塘沽港。自此后沓无音讯。直至农历一九四五年十一月,公历一九四五年十二月,本村一起抓走的李进录从日本国回来后才知道我父因不堪忍受日本的残酷的非人的暴行,惨死在塘沽。
自父亲走后,我母亲上要服侍公婆,下要抚养两个幼女,孤儿寡母的日子实在是凄惨,总盼望有一天父亲能活着回来,日日以泪洗面。为了担负起家庭的重担,干着一般妇女不能承受的重活,身体落下了创伤,英年早逝,追随父亲而去。
鉴于我父惨死的事实,按照国际惯例,日本国理应对此做出赔偿,我强烈要求日本国赔偿损失费三万美元,做为对我父在天之灵的安慰。
栾城县窦妪镇窦妪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栾城县豆于村 赵桂芳
94.3.14
日侵华民间受害者登记者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