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3585
写信日期:1993-08-28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受害日期:1944-09(农历)
受害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写信人:刘元太(原名刘物件)
受害人:刘元太(原名刘物件)
类别:劳工(SL)
细节:我在1944年农历9月我被抓到劳工训练所后几经辗转被押送到日本做劳工从此过着非人的生活吃不饱穿不暖每天都有同胞死去,我强烈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我们。备注:信封丢失
讨还赔偿
我叫刘元太(又名刘物件)现年78岁,系河北省元氏县聊村人,于一九四四年,农历九月从本村被抓到石门(现石家庄)南兵营劳工训练所,后被捆绑送上火车,经丰台直达天津塘沽下车,编队我和本县万年村王来福、王连妮、聊村康方金、北吴会钱奉录、后黄家营于国昌、使庄王狗熊等被编在七大队二中队三小队,我被指定小队长,住十几天后在塘沽上船直达日本佐世保,停几小时后开到日本北海道下船,住在函馆市,到达后的第二天就开始干活装卸货轮,晚上还要卸火车,在那里干一段时间后转到“毛利村”劈山修海岸,直到日本无条件投降后,第七期于一九四五年冬季,在塘沽下船回国前后一年多时间。
在日期间我们过着非人的生活受尽了苦难和折磨,吃的是五合面和野菜,在零下几十度的冬天每人只有两个破麻袋片绑在身上御寒,尽管如此还得拼命的干活,稍有不慎就要受到毒打和臭骂,很多同胞惨死在那里为此我强烈要求日本政府给予我们每人三万美元的经济赔偿。
申诉人
刘元太(刘物件)
1993.8.28
万年乡聊村村委会(村委章)
1993年8月28日
邮编:05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