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

21 10 月, 2018

s3550

信扫描序列号:s3550
写信日期:1994-02
写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
受害日期:1937-11
受害地址:江苏省无锡市
写信人:周林初
受害人:周桂初(周林初的哥哥)
类别:轰炸、劳工、谋杀(AB、SL、MU)
细节:1937年11月底日本飞机轰炸了无锡炸毁我哥哥工作的地点,在逃难路上又被抓走当拉夫,因无力倒下遭到日寇枪杀。我要向日本为我哥哥讨回公道。

 

童增师父:
  您好!
  在去年上半年,因见报不知道贵单位地址,故委托人民日报编辑部转给你一件申诉侵华日军枪杀周桂初一案,未知收到否,为与胞兄祭阴魂,雪仇恨,故现已知童师傅正确工作地点,为民办事真诚的热情,故今受害者胞弟本人再次直寄为胞兄伸冤雪仇的申诉,要日本政府道歉、认罪及经济损害赔偿材料给童增师父,希望在可能条件中帮助向日本政府讨回公道,本人代表死者和家属表示衷心的万分感谢和祝福。
  顺致
童增师父及全家
工作愉快,万事如意和长寿。
申诉目的为被枪杀的胞兄祭阴魂,雪仇恨。

被侵华日军枪杀者胞弟周林初(七十五岁)及家属向您致意(人名章)
一九九四年三月十五日下午三时

地址 江苏无锡市江兴八十六号
符枪杀情况五件

万望复信为感

申诉书
枪杀我胞兄周桂初血案应解决

  在一九三七年公里十一月底,侵华日军在上海到南京一线,进行烧、杀、抢、奸、掠的突然袭击,使中国人民遭到受害灾难,当时日机对无锡地区进行轰炸,使我胞兄周桂初的工作地点惠山龙头下全昌酱酒店炸毁,后为避难跟店中同事邰老六一起到句容县他的家乡,后在邰老六家街途中。当时侵略军正抢农民耕牛后再拉夫作随军牵牛苦力,胞兄周桂初被日军拉夫作牵牛苦力,随军行走牵牛近百里,在夜晚中到下蜀地区,胞兄无力人倒下,后即被日本侵略军就地枪杀死亡(后该地人与店主及店中同事谈明周桂初枪杀经过及尸骨无着落),这种侵略中无人道主义枪杀无辜的罪行,是违反国际法,及包括日本国法、中国国法的犯罪行为,受害者家属提出申诉,日本政府应以主动诚恳的态度对侵略中民间受害者赔礼道歉、认罪及务实的经济损害赔偿,方能祭亡魂、雪仇恨,这是衡量一个国家法规人道主义原则及应有的道义责任。
  (得知被日军惨无人道的枪杀后,尸首无着落,八十年代作被枪杀者周桂初纪念碑)
  被枪杀周桂初时年龄21岁,每月工资银币十元,全年120元,按平均死亡年76岁,少活50余年生命,这是侵华的损害。
(一)日政府要认罪;(二)约伍佰万日元的赔偿。
见证单位:
  周林初同志系本厂退休职工,情况事实
国营无锡市标准件厂(公章)
证明人:周威毅,是上述惠山酱酒店店主之子,证明申诉情况属实。本人现在住址在无锡市盛岸二幢85号201室(人名章)
证明人徐福昌是上述酱酒店老同事,周桂初确系被日军枪杀死去,地址惠山下河塘18号(人名章)
申诉人社会做人职务:无锡市北塘区第一届人大代表;
          无锡市郊区第八届人大代表;
          无锡城市街道多处居委主任;
          农村生产大队长及民兵连长;
          工厂工会[副]主席宣教及经效辅导员。

周桂初工作惠山店炸毁章证明
申诉人:被枪杀者胞弟老工人周林初(人名章)
中国江苏省无锡市(中桥)标准件厂老工人
申诉人住址:中国江苏省无锡市江兴八十六号
一九九四年二月
无锡标准件厂工会委员会(章)
北塘区惠山街道办事处下河塘居民委员会(章)
居住地证明
无锡市北塘区北大街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章)

侵华日军枪杀胞兄周桂初死亡地点罪行图!

应按国际法,日本法,中国法治罪,认罪赔偿,祭亡魂,雪仇恨!

侵华日军登陆点

49

s3550-e s3550-p1 s3550-p2 s3550-p3

劳工(SL), 谋杀(MU), 轰炸(AB)
About 10000cfj_3o5som

Leave a Reply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