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3416
写信日期:1993-03-02
写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县级市)
受害日期:1945-07-25
受害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县级市)
写信人:李耿氏
受害人:李兆常(李耿氏的丈夫)
类别:谋杀(MU)
细节:1945年7月25日,日军在清晨对我村子放枪打炮,我丈夫李兆常刚跑不远就被日军打死了,之后过着乞讨的日子。备注:信封丢失
控诉
我李耿氏,现年77岁,家住江苏邳县岱山乡才庄村九队,我两个女儿已经出嫁,大女儿24岁就死,现在家里就我一人。
我回忆起1945年7月25日,住八义集火车站的日军带着很多伪军一百多人,在早上凌早,乘天下着小雨之际,窜来我村,又打枪,又打炮,我那时才29岁,我丈夫李兆常39岁,我大女儿时年8岁,二女6岁,我们全家一听枪炮声,我丈夫李兆常对我说,你们娘三抓紧跟人家跑,去逃命要紧,我没有枪,我跑得快,跑不掉就合他们并,我们娘三就了,我们大约走了半个小时,我丈夫兆常在想走,刚出庄不远就被日本鬼子打死了,我们娘三哭的死去活来,我们也没有见,邻居借了李兆仁的棺材当时就埋了,卖了家中仅有的七八亩地,掩埋后,家中屋被烧掉三间,共花大洋608块,事后我们娘三全靠要饭为生,最苦的是我没有男孩,提起此事我一言难尽。
李耿氏(手印)
199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