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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3413

信扫描序列号:s3413
写信日期:1993-03-02
写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县级市)
受害日期:1945-07-25
受害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县级市)
写信人:耿培兰
受害人:李敦礼(耿培兰的丈夫)
类别:谋杀(MU)
细节:1945年7月25日早上天还没亮日军就入侵我村子,我丈夫为了掩护我们逃走,留下了与日军斗争,我丈夫李敦礼被日军杀害。备注:信封丢失

 

控诉

  我耿培兰家住江苏省邳县岱山乡才庄村八队,女,现年74岁,目前家庭就我一人,一生在家务农。
  回忆起1945年7月25日,住八义华火车站的日军带很多日军、伪军共一百多人,在早上天还没亮,鬼子就进村了。又开枪,又打炮,我们全家一听,当时我家共五口人,丈夫李墩新时年25岁,我本人26岁,长子振华五岁,次子三岁,小女儿六个月,我丈夫李墩新说,你们娘四个和咱父母和哥一起快走,我和他们打,你们快走。我们就走了,是往我钢山县,耿华乡我娘家去的。我们才刚到我娘家,家里就去人报信了,说我丈夫墩新已被日本鬼子打死了。后来我们娘四个就回来了,我哭的死去活来,邻[居]不叫我看。掩埋时,共卖了十几亩地,连损失财产,买棺材,丢掉了一棵枪,共计花掉大洋500块。埋完之后,我们娘四个指地无有,依要饭为生,苦熬日月,不到一年两个儿子都饿死了。

控诉人 耿培兰(手印)
93年3月2日

s3413-p1

谋杀(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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