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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3409

信扫描序列号:s3409
写信日期:1993-02-28
写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县级市)
受害日期:信中没写
受害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县级市)
写信人:李振军
受害人:李敦抖(李振军的父亲)
类别:其它(OT)
细节:我父亲李敦抖为了掩护村民与日军斗争,受重伤,为了治病将家中财产变卖一空。备注:信封丢失

 

控诉

  李振均,现年54岁,住邳州市岱山乡柴庄村四队,现有人口13口,务农。
  我父亲李敦抖,在本村搞地下工作,在如君疯狂向我解放区进攻时,于农历7月25日早晨扫荡才庄,我父和他人为了掩护全村公民,与日军展开了拼死的斗争,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我父不幸身受重伤,战后为我父亲治伤,将家里财产变卖一空,共花治伤费银元500多元,当时我才5岁,家里共有11口人,还要依靠我父亲为主过生活,因此解放军东撤我父亲未能跟随,解放后,住铜山县,简城乡乡长,后来一直务农。
  以上血泪史是我对日军的控诉

控诉人:李振军(手印)
93年2月28日

s3409-p1

其它(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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