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3323
写信日期:1997-02-18
写信地址:天津市蓟县
受害日期:1941-03-16(农历)
受害地址:天津市蓟县
写信人:王占庭、蔡景和、刘平等10人
受害人:王震(王占庭的父亲)、刘满(刘平的弟兄)等17人
类别:谋杀、其它(MU、OT)
细节:1941年农历3月16日,日本鬼子来到我村庄杀害村民17人并打残1人根据国际法和民间受害赔偿原则日本政府必须向我们谢罪和赔偿。备注:信封丢失
向日本国索赔书
被索赔人:日本国。
索赔要求:日寇侵华杀害我村居民17人,打伤致残1人,根据国际法惯例和民间受害赔偿原则,我国本着宽大为怀,进一步搞好日中关系,准予日本政府向我谢罪赔偿金额88万美元,特此奉告。
事实与理由:1941年农历3月16日,遵化宪兵队两车日本鬼子来附近村庄讨伐,当到西新庄晾子口坟口时,发现了那里藏着许多人(其中有我村王震、蔡景明、蔡景文),众人看来不及跑即假装迎接,可是除西新庄一人逃跑外其余全部死于日军的刺刀下。(证人王奎,男,76岁,西新庄人,蔡景成(手印),男,72岁,同村人)
1942年农历3月22日,遵化、平安城等几处日军讨伐队来村清乡,群众纷纷逃跑,日军在后开枪射击,村民赵俊不幸中弹死在村北野外。村民刘满、刘华、赵珍、赵江、蔡印等人不幸被捕,经严刑拷打后,赵江腰部大胯被打坏致残。花些钱总算保住了性命,其余几人又全部惨遭杀害。村民蔡景清想突围冲出村去逃生,不料竟被哨兵打死在村南。(证人蔡景成(手印),男,72岁,赵江(手印),男,80岁,同村人)
1942年3月初6日,平安城日军讨伐队来村清乡村民刘少林、谷福瑞不幸被捕抓严刑拷打后当场死去。(证人蔡景和,(手印),男,76岁,同村人)
1942年3月22日,遵化平安城日军讨伐队来我附近村讨伐,村民王庆有、周士有、郭振德、郭振林、蔡文仲、刘少臣等6人不幸被围圈在村内抓捕,和他们要枪支弹药,要八路军,不交就严刑拷打,后又把他们都扔入村西头大石井中,接着又往井中投扔大石块。日军走后,人们把6个人打捞上来时,都已死于非命。(证人蔡景和(手印),蔡景成(手印)同村人)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进一步搞好日中关系,望日本政府体谅受害者的苦衷和今后邦交进程,迅速结束日本军国主义者给日中两国人民造成的历史悲剧。以诚相待,对中国人民早日谢罪赔偿是幸,专此敬呈
日本政府
蒙难索赔人王占庭(手印) 蔡景和(手印)
蔡景成(手印) 刘平(手印)
刘凤(手印) 赵江(手印)
周明(手印) 王德中(手印)
郭景贺(手印) 刘顺(手印)
谷茂(手印)
1997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