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3320
写信日期:1997-03-12
写信地址:河北省遵化市
受害日期:1942-05-16
受害地址:河北省遵化市
写信人:范连春、张仲、梁志、韦庆春等6人
受害人:范军(范连春的大伯)、张齐(张仲的爷爷)等7人
类别:谋杀、其它(MU、OT)
细节:日寇在侵华期间侵略到我村杀害7人打伤致残一人还抢夺村民的财务挖战壕损毁良田,因此日本政府应向我村受害者进行赔偿。备注:信封丢失
向日本国索赔书
法人代表:李文男49岁韦家岭村民委员会主任,崔汉齐男44岁村党支书梁少先39岁韦家岭村之委
被索赔人:日本国。
索赔要求:日寇侵华杀害我村居民7人打伤致残1人,修炮楼抢民财挖壕沟毁良田,根据国际公法惯例和中日两国民间受害赔偿原则,我国本着宽大为怀,进一步搞好日中关系,准予日本政府向我村谢罪赔偿金额五十七万五千美元特此奉告。
事实与理由:我村南临京遵公路,北有群山蓟遵两县交界全村165户600多口人。日寇侵华时期经常遭敌骚扰洗劫。1941年至1943年日寇还曾在此挖有断绝交通的大壕沟,北起狗卧山南至二百户,沟深1.5丈内径10米,实屯土20米。另在此村设关卡修炮楼挖围子,毁占我村耕地350多亩。两次建据点修炮楼,放走我村树木抢去我村砖砖石、木料和人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两万美元。挖沟毁良田损失17.5万美元。
1942年5月16日,石门日军讨伐队突然包围了村子,群众被围圈到村中心,硬行向群众交出村干,当场曾抓出村民梁万堂的妻子马淑英和仅仅3个月的男婴,威逼她交出村民兵指导员梁万堂未逞又将其母子带去石门据点,经常严刑审讯,3个月后经村出保赎回但已致残,孩子也因此死在石门据点。
1943年10月初四清晨,以长召为首的石门日军讨伐队来附近村清乡群众纷纷逃跑,村民范军、范臣、范永常不幸在村西被抓捕,梁万堂、梁囤也由村中抓出,同时捆绑带去山庄,范臣、范永常后被保赎回。同一天,石门日军包围了村子,村民张齐不幸被抓出活活给用棍棒打死了。村民梁万富被当场打伤,几天后死去,时年42岁。(证人赵凤连男84岁,同村人)(梁万堂男78岁同村人)
1944年农历9月24日午前,石门日军讨伐队突然包围了村子围剿韦宝林、崔平,韦宝林内韦闻氏上前阻拦央求,不幸当场被日军枪毙,韦宝林、崔平又被捆去石门据点,威逼他们交出正在当八路军的韦德未逞,激恼了日军因而二人又被惨遭杀害于石门东口子。(证人梁万堂男78岁、赵凤连男84岁同村)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进一步搞好日中关系,望日本政府体谅受害者的苦衷和今后邦交进程,以诚相待对中国人民早日谢罪赔偿是幸。
蒙难索赔人
范连春(手印)张仲(手印)
张仲(手印)梁志(手印)
韦庆春(手印)崔万福(手印)
梁万堂(手印)
法人代表:李文(手印)梁少先(手印)
崔汉齐(手印)
199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