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3306
写信日期:1997-03-20
写信地址:天津市蓟县
受害日期:1942
受害地址:天津市蓟县
写信人:李泽索
受害人:李泽全(李泽索的哥哥)
类别:谋杀(MU)
细节:1942年春天我的哥哥在回家的路上被日寇开枪打死年仅19岁,日本必须谢罪赔偿。备注:信封丢失
向日本国索赔书
索赔人:李泽索,男,48岁,天津市蓟县西龙虎峪乡柳官庄,现址燕各庄。与受害人李泽全系兄弟关系
被索赔人:日本国
索赔要求:日寇侵华时,无辜杀害我同胞兄长,根据国际法惯例和民间受害索赔原则,我国本着宽大为怀,化冤仇为玉帛,准予日本政府向我家赔偿金额5万美元特此奉告。
事实与理由:
1942年春的一天,村民李泽全由头百户亲家回家。走到燕各庄西头,不幸被燕各庄日军发现,当场开枪打死,时年19岁。
证人:金成,男,5岁,柳官庄人,曾经手将其尸体掩埋。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进一步搞好日中关系,望日本政府体谅受害者的苦衷和今后邦交进程,迅速结束日本军国主义者给日中两国人民造成的历史悲剧。以诚相待,对中国人民早日谢罪赔偿是幸。专此敬呈日本政府。
蒙难索赔人:李泽索(手印)
199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