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3200
写信日期:1997-02-20
写信地址:河北省遂化市
受害日期:1942-11-08(农历)
受害地址:河北省遂化市
写信人:王良男
受害人:王宝山(王良男的父亲)和村民
类别:谋杀、其它(MU、OT)
细节:1942年农历11月初8日军抓走了我的父亲并用酷刑折磨抬到家说了几句话就死了,日寇还谋杀了多位村民。因此鉴于以上情况我们要求日本帝国主义赔偿我们受害者并要求日寇谢罪。备注:信封丢失
向日本国索赔书
法人代表:王国存 男 39岁
王志武 男 40岁
被索赔人:日本国
索赔要求:日本国
索赔要求:日寇侵华杀害我村居民8人,造成致残2人,根据国际法惯例和民间受害赔偿原则,我国本着宽大为怀,进一步搞好日中关系,准予日本政府向我谢罪赔偿金额46万美元,特此奉告。
事实与理由:
抗日时期村民陈桂珍夫汪宝山任村办事员武装班长。1942年11月初八,石门日军讨伐队来村讨伐清乡,汪宝山不幸被抓捕。用棍棒打,用烙铁烙,向他要村干部,要八路军及枪弹,汪宝山坚强不屈未报密。因而保护了当时隐藏在村的地下党可自己都受到了毒打火烧烙铁烫,遍体鳞伤,日寇走后抬至家里,说了几句话就死去了。陈桂珍哭得死去活来一病8年后,虽然痊愈但已患得了后遗症,长期心跳不能劳动致残。一家老小苦度岁月生活极其困难(证人车福纯(手印))。
1942年2月初9,石门日军活闯王黑小子讨伐队来村清乡,群众纷纷逃跑,村民梁海仓,汪国第逃至庄西南山坡不幸中弹身亡。(证人王德银,男,83岁,车景林(手印),男,66岁,同村人)
1942年7月18日,石门日军讨伐队来村清乡群众纷纷逃跑,村民曹文起,车泽田未逃脱而被捕严刑拷打后曹文起被日军用大刀砍死,车泽田也死在日军刺刀之下(证人王良(人名章),男,62岁,同村)
1942年7月18日村民车义哲妻不幸被堵截在家中,曾遭4名日伪军轮奸,后含恨自杀。(证人王德银(手印),男,83岁,同村人)。同一天,张德林外祖父和车景玉逃至西港沟子被日军哨兵枪杀。
1942年2月初9,村民王永润被日军抓捕后,曾用香火烧其胸脯,因而致残多年死去。(证人陈桂珍(手印),女,同村人)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进一步搞好日中关系,望日本政府体谅受害者的苦衷和今后邦交进程,迅速结束日本国主义者给日中两国人民造成的历史悲剧,以成相待,对中国人民早日谢罪赔偿是幸。
专此敬呈
日本政府
蒙难索赔人 王良(手印) 梁山(手印) 汪国瑞(手印)
高振兴内(手印) 车宏文(手印) 车宝林(手印)
张德林(手印) 王海如(手印)
王国存(手印) 王志武(手印)
199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