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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3080

信扫描序列号:s3080
写信日期:1993-09-03
写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
受害日期:1939
受害地址:山西省太原市
写信人:王元升
受害人:王文忠(王元升的父亲)
类别:其它(OT)
细节:1937年日军侵入我家乡,1939年日军以怀疑我父亲是八路军为由查封了我父亲的店铺并烧毁。1939冬天父亲运货回家不料中途被日寇截住不但抢走货物还把我父亲抓起来严刑拷打受尽酷刑,日寇还威逼我母亲承认我父亲是八路也受尽了精神和身体的折磨。我要求日本赔偿我家。

 

请愿书

  坚决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日军在侵华战争中给中国民众造成的生命财产的蚕种损失。
  中国政府从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出发,放弃了政府之间的战争赔偿,但从未放弃民间的受害赔偿。
  众所周知,在1931年到1945年间,日本侵略此发动的侵华战争,使中国人民蒙受了极其悲惨的劫难。根据国际法原则和国际惯例,日本政府理应对民间受害给予赔偿,以取得受害民众及国际的谅解。
  我名王元升,是山西省太谷县王公村人,我家是日本侵华战争中受害者之一。
  1、日本在1937年“七•七”事变后,对华北地区发动了疯狂侵略,不久便侵入山西,进而侵占了太谷县范村镇。当时我家在范村镇开一店铺——裕顺店,主要经营油、蔴、面粉、布等生意。因油、蔴、等山货主要来源于和顺、辽县(左权)等地,日军便怀疑我父等和伪“八路军”,进行抗日救国活动,便于1939年将店铺查封,并将南面的五间砖木瓦结构客房放火烧掉。我父王文忠等人获[悉]而逃,否则将遭杀害。
  五间客房及设备等物,要求赔偿贰万美元。
  数年的营业损失,要求赔偿五万美元。
  2、我父被迫回家后,一面务农,一面又跑点生意,1939年冬一次柒佰元(日军占领时发行的货币,当时称‘云票’)去榆次购买货物,不幸途中被榆次上黄彩据点的日军捉住,不但将钱抢走,还非要我父亲承认是“八路军”的采购员,因而进行了残酷的严刑拷打,灌凉水,灌臭水,捆绑吊打,威逼恐吓,将人折磨的死去活来,后经亲友花钱营救,才获保释,但人被摧残的不能行走,救回后在家养护了半年多才能正常活动,但精神上已留下日军的恐吓症,经常夜半惊醒。肉体与精神上的摧残蹂躏是难以估算的,要求赔偿三万美元。
  3、1940年冬一次日军扫荡,到了我村,我父闻风而逃,日军将我无辜的母亲杨爱英及年仅10岁的小妹妹王星仙捉往范村据点,当时被捉的还有一个叫赵银元的村民。我母亲和小妹妹被关押了一月多,当时收报关押在范村镇镇公所。关押期间,日军多次审讯,次次严刑拷打恐吓,要赵银元承认是“八路军”,找银元始终未承认。把洋刀架在我母亲的脖子上,两条狼狗围着汪汪叫,拳打脚踢,棍打鞭抽,一身棉衣打的花絮乱飞,遍体鳞伤,我小妹妹吓得魂不附体,一直威逼追问我父亲跑到[哪]里去了;同时还要我母亲证明赵银元是八路军,因赵银元本不是“八路”,故我母始终说家人是良民不是“八路”,才保住了性命。后来求人活动营救才逃出魔掌,日军又追捕到我村,烧了一间房子,把藏物的两眼睛窑打开,贵重财物抢劫一空,同时还抢走过两头牲口。
  我母亲及年幼的小妹妹肉体上摧残,精神上的躏辱折磨损失时难以计算的,长期梦中惊醒,患了日军恐吓症。要求赔偿五万美元。
  烧房一间,抢走牲口两头及抢掠的财物等,要求赔偿贰万美元。
  以上总计要求赔偿十柒万美元。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王公村委会  1993年9月21号
太谷县王公乡王公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村长 王保元(人名章)
证明人:赵德玉(人名章)
赵承祯(人名章)

受害民众王金仙(人名章)
(现住王公乡王公村)
受害民众王元升(人名章)
(现住太原市涧河路甲7号院18楼31号)
199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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