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

21 10 月, 2018

s3046

信扫描序列号:s3046
写信日期:1993-03-07
写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华县
受害日期:1942
受害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华县
写信人:邱健暾
受害人:张志林
类别:其它(OT)
细节:1942年7月16日,日军烧毁张志林家房屋,造成巨大财产损失,要求日本赔偿。备注:信封丢失

 

证明控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

  原告:张志林(手印),男,汉,33岁,浙江省金华县罗埠镇后张村,日本侵华间于一九四二年七月十六日,为此日本侵华军无故放火烧毁原告家房屋楼屋肆间,折价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日本侵华军违反战争法规和人道原则,给人类带来的巨大损失,是用任何东西也都难以补偿的。
  原告要求《雅尔塔协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国际法文件规定发动侵略的战败国对战胜国依法支付应有必要的受害赔偿。
  请人大常委会为民伸张正义,并请转寄日本国要求日本国尊重人权,负有维护国际法尊严责任。
  此致
综上所述属实

调查搜集整理:邱健暾
93年3月7日

s3046-p1

其它(OT)
About 10000cfj_3o5som

Leave a Reply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