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3043
写信日期:1993-03-05
写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华县
受害日期:1942
受害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华县
写信人:邱健暾
受害人:夏秋涕
类别:谋杀(MU)
细节:1942年日军无辜杀害汪天生的母亲夏夏秋涕,要求日本赔偿。备注:信封丢失
证明诉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
原告人:浙江省金华县蒋堂镇下汪村村民,汪元生(人名章),男,汉族,现年66岁。注:<死者之儿>。
被害者:是浙江省金华县蒋堂镇下汪村村民,夏秋涕(人名章),女,汉族,当年约50岁,日本侵华间原告其嫂无故被侵华军杀死。
原告认为日本侵华军违反战争法规和人道原则,给人类造成巨大损失是用任何东西也难以补偿的。
原告要求《雅尔塔协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国际法文件规定,侵略的战败国对战胜国支付应有必要的“民间受害赔偿!受害赔偿有法律依据”,“受害赔偿是我们的权利”、“受害赔偿刻不容缓”特请国人大常委会为民伸张正义,特请人大常委会为民伸张正义。
此致
综上所述情况属实。
搜集整理:邱健暾
1993年3月3日。
情况事实
本村书记
汪秋根
9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