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962
写信日期:1993-08
写信地址:浙江省
受害日期:1941-07
受害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写信人:俞纤波
受害人:俞邦田(俞纤波的祖父)
类别:谋杀(MU)
细节:1941年7月日军入侵宁波市,我爷爷俞邦田在宁波打工,被日军刺死,奶奶因悲伤过度,不到半年就归天了。备注:信封丢失
中国民间个人对日本国受害索赔书
日本国政府
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全面的侵华战争,给和平的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给我家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特要求日本国政府赔偿壹仟伍佰万美元。
详情如下:
一九四一年七月,日本侵略军侵入中国浙江省宁波市时,我爷爷俞邦田木工,正在宁波市郊打工,遇上日寇被抓,因乡下人不懂日语,说不清事由,当场被一刀杀死抛入河中,致使奶奶悲伤过度,不到半年就归天,留下我父孤儿一人(因车祸而故)。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发动二战的日本以战败国身份投降了。根据《雅尔塔协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国际法:“发动侵略的战败国必须承担受害国人民的一切损失赔偿。”日本是发动侵华战争的战败国,因此,必须赔偿中国人民的一切受害损失,是责无旁贷的。连发动二战的日本在美、加两国侨民都能得到美、加两个战败国的受害赔偿。日本国政府又有什么理由不赔偿饱受日本侵华之害的中国人民的一切受害损失呢?这是天理不容啊!
特请日本国政府严肃考虑赔偿,以利中日友谊永存。
受害索赔人:中国公民
俞纤波
199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