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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2908

信扫描序列号:s2908
写信日期:1992-09-17
写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
受害日期:1943
受害地址:浙江省江山市
写信人:张光群
受害人:张光群的家人
类别:轰炸(AB)
细节:1943年日军三架飞机向地面扫射并投下炸弹,我全家逃往山上。我的两个孩子都深受重伤,我的妻子被炸伤手臂致残。当时炸死有10余人血肉横飞,我支持童先生提出来的向日本要回赔偿的壮举。寄来签名表支持索赔。

 

童增同志:
  你好!
  经皮建章同志介绍谈及日军侵华期间,国人向日本要求受害赔偿问题。并阅读了信息日报1992年7月6、7、8三天连续登载李佩钰作者的“民间索赔潮”文章报导。五十年前的沉痛往事,至今难忘。日军侵华战争期间,1943年秋,我随眷由水渠兰溪路过浙江江山仙霞岭,约在上午八时左右,日军三架飞机在仙霞岭上空,先向地面扫射机枪,接着投下炸弹,我全家逃往山上,日机狂轰滥炸,我两个男孩,大的六岁,小的四岁,被炸片击伤头部,重伤身亡。我的妻子被炸片击伤左手臂致残。因伤残数十年来的折磨,于一九六九年秋病故。
  当时,目睹,同行逃难者,同躲在山上,有十余人惨遭炸死。血肉横飞,有的手脚吊挂在树枝上,真是惨不忍睹。对日军侵华战争时期,违犯国际法,惨无人道的暴行,令人愤恨!
  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社会主义建设,繁荣昌盛的九十年代,以童增同志倡导,按照国际法,勇于向日本提出要求“民间受害赔偿”。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呼吁!确为亿万受害者做了件大好事。致以革命的敬礼!
  祝
工作胜利。
  附签名表一份
  梁子松同志签名表一份
  我姓张名光群现年79岁,医生,已退休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营房背2号
邮编:341000

1992年9月17日

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签名
关于抗日战争中的
受害赔偿

  1972年,中国政府放弃了对日“战争赔偿”要求,但没有宣布放弃“受害赔偿”要求——这是青年法学家童增在他的论文中反复阐述的重要观点,受到各界关注,《中国商报》、《法制日报》等报刊纷纷刊其扼要。
  童文阐述了国际法关于两种赔偿的区别,“战争赔偿”是因发动侵略的战败国侵略别国时给这些国家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
  “受害赔偿”是因发动侵略的战败国在战争中违反战争法规和人道原则,对交战国人民和财产所犯下多种严重罪行而必须承担的赔偿。第2次世界大战后,犹太人、波兰和法国均以受纳粹迫害为由索取了巨额受害赔偿。
  而我国应向日索取的“受害赔偿”折合今天的价值为1800亿美元……

《人民政协报》

张光群 廖建华 陈海澜 张坤君 张乾君 刘强 廖耀辉 陈道义 张千君 陈海云 罗兰 张美青 廖耀军 林慧华 罗泉国 张珍青 张云青 张裴青 赖淑莲 聂国兰 聂国凤 聂国华 李才莲 刘宝钦 张小青 赖大勤 聂家桂 聂国香 聂国贞 聂国燕 林五凤 邱德财 刘卿枚 缪延圣 周寿龄 胡青 谢明山 张吉相 皮建章 肖群

  日军侵华战争期间,1943年秋,我的两个男孩,大的六岁,小的四岁,被日机投下炸弹两个小孩均被炸片击伤头部重伤身亡,我的妻子左手臂被炸片击伤致残,要求受害赔偿。

张光群
1992年9月17日

  通讯地:江西赣州市营房背2号
  邮编:341000

  1941年“11.5”因家被炸,财产炸毁,母亲炸死,要求向日本国给受害赔偿。
  通讯地址:江西赣州市田螺岭17号
  邮码341000

梁子松
92.9.2.

张光群 招就意 梁斌 梁土炎 姜波 梅才林 姜书富 何光沤 刘云志 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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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炸(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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