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905
写信日期:1996-11-20
写信地址:重庆市
受害日期:无
受害地址:无
写信人:钟伦
受害人:无
类别:其它(OT)
细节:支持童先生的壮举,支持“索赔”。
童增先生:
您好。
听说江泽民同志对你有个批示,若有文件(如不保密)望能传一个给我。
偶翻我图书馆之《镜报》,才知“军票”不独香港有,沿海江浙沦陷区亦流行,军票及掠夺之文物、珍宝、图书等,乃属还债,不属“索赔”,不知有人研究这一“遗留问题”否?还见《镜报》(96.10月份)关于“保钓”一文中有一句话:“有人甚至企图操作民间向日索赔,串联成立颠覆现政权的组织。”不知是空穴来风还确有其事,耐人寻味;之前,亦听某大学我的朋友告之,接上级通知,有美国情报局人介入北大“保钓”云云。我以为,要免于此类不测事态之发生,除主张索赔之人士好自为之而外,最佳办法是由政府(如民政部)领导客观上已然存在之活动,或然成立一个由政府领导之群团组织。
略知你的家庭情况(昌铭早已告之),我深表同情,我非常希望小常回心转意,更希望你特别体贴她,朋友们是非常敬重感激她的……恕我多言了,告罪!
顺颂
时安
钟伦
十一.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