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902
写信日期:1992-06-20
写信地址:黑龙江省吉林市
受害日期:1938
受害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写信人:冯德馨
受害人:冯德馨
类别:其它(OT)
细节:1938年我被日军逮捕,在监狱中受尽了日军的多次折磨出狱时遍体鳞伤。在我被关押时财产受到严重损失。对于索赔我提出几个问题请童先生指教,日本政府必须赔偿中国受害百姓,我支持索赔,愿为索赔奔走。
童增同志:
您好!
6月13日收到您6月5日的复信,附签名表。依据您的复信,现提供一下我的自然情况和1938年受害的真实遭遇。
姓名冯德馨,籍贯辽宁省辽阳市,1940年4月6日生。1945年6月冬结束地下工作。中共党员。
1945年11月6日参加辽宁省辽阳市政府工作任敌产清理委员会秘书兼实业科副科长和电业总监。1946年5月1日任辽阳县贸易局副局长兼银行经理。1946年6月10日调安东省政府秘书处总务科兼生产科科长。1950年春调辽东省人民法院狱政科科长,1951年秋随机构改组转辽东省公安厅劳改处狱政科长。1953年调辽东省建工局材料科长,1954年任辽东省第三建筑公司任经理。1955年转吉林省建设厅建工处长。1956年转吉林省吉林市建设局长。1958年调吉林市建工局长,1962年调房产局长文革靠边站4年1971年贬到局属企业吉林市二建公司作副经理。1981年离休到现在。今年82周岁,身体基本健康。只是听觉、视力有些退减。
回忆1938年,我的社会职业为辽阳县政府内务局街村股科员,分工管街村诉讼。由于工作认真负责,惩办邪恶得罪了当时伪县长黄式叙伪副县长(日本人)甲斐政治。指使伪警备科警备股(日本人)富永,逮捕了我。罪名反满抗日。同时入狱的有刘汝沢、王永惠、刘宗武、石敬敏、陈沛天、于泉馨。后来经过同志们的营救。住了四十九天监狱。(1938年7月13日到1938年9月2日)在冤狱期间,鞭笞多次灌凉水三次。出狱时遍体鳞伤。
营救时的费用三百多元。出狱后的医药费一百多元,在押期间停发工资六十多元,伙食费三十多元。综合当时的钱为五百元左右,以五百元为基数,按民间最低利率,年息为20%,折算到今天。五十四个年每年复利结算一次。折合为人民币捌佰叁拾捌萬伍仟壹佰肆拾叁圆贰角贰分。(8385143.22)这笔钱如能索回偿付时,除扣掉活动期间所支付的费用外。余下全部交给国家。这个折算方法供参考。
接您复信后,我在吉林市老同志间,进行活动,如离休的市委书记江单、杨桂才、王承芳,计委副主任邓静、劳动局副局长张贵德、公安局局长吕天、教育学院教授马坤等同志,这些人中有的愿意作发起人,有的表示赞同,只是有几个问题,尚不够明了。因此暂未进行签名。需要明确的问题是:
1、民间受害的范围、怎样划分?
例如经济损失,被日本军国主义占领时期,掠夺的矿产资源,毁坏的森林,开拓团侵占的土地等。这些东西不明确,我们不好向老百姓作交待。
2、您的估值损失1800亿美元,怎样算出的?
3、活动经费来源,怎样解决的?
4、您是否已进行成立索赔组织?向什么部门申请,反应如何?
当我收到您的复信后,我与上列同志进行联系时,他们主张向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立案。我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管理处不敢表态。认为上边无精神,事涉外事,他们正在研究。同时他们给我一份1989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43号《社会团体登记条例》。供参考。
我认为不成立个民间索赔组织,对各地区和外省市不好开展联系。我的老战友在外地好多。我准备进行联系。有些问题不明确不好讲话。
托我开展联系工作时,在市委遇到一位同志持反对意见。他说“你们瞎扯,日本不会给你赔偿这笔损失的,他还举出二次大战期间香港中国某公司出租给日本一条货轮,战争中遭到损失。当时有签订租用合同,战后索赔,日本方面放赖。后来中国某公司向日本法院起诉。结果以民事判断。认为在时间上已经失效。”这位同志说,“日本人一贯放赖”他给我的工作泼了冷水。这一点我不介意。
他又说“估计的1800亿美元,就是包括战争损失”。当然他的说法也无根据。只是在客观上还存在这样一种思潮。
因此战争赔偿与民间受害赔偿的划分界限是十分重要的。
童增同志,请您告诉我,各省市开展这项活动的有多少?进展情况如何?
我从文摘旬刊5月21日第411期转载(《青年参考》5.8)《读卖新闻》“谈中国对日民间索赔问题”。文中提及“今年三月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安徽、江西和贵州的代表分别提了总额为1800亿美元的民间对日索赔议案。童增的目标是达到一亿人签名。目前正在酝酿登记成立中国民间对日受害索赔的组织。
请您把读卖新闻报道的情节告诉我。您是怎样进行的?。人大常委会秘书处对三省的代表提出议案,怎样处理的?您在北京是个有利条件,请探询一下,进展情况。
当然我们既要开展索赔工作。又要照顾到今天的中日友好活动。
请您把您的活动情况和工作进度告知我。敬待回音。
敬礼
吉林市离休干部 中共党员冯德馨(人名章)
1992年6月20日
寄于吉林市丰满区江南大街32-1-7号
电话4652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