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901
写信日期:1992-12-22
写信地址:广西省南宁市宾阳县
受害日期:1939-12-29
受害地址:广西省南宁市宾阳县
写信人:李振然、李同然
受害人:李聕然(李振然、李同然的哥哥)、李映员(李振然、李同然的叔父)
类别:其他大屠杀、其它(OM、OT)
细节:日寇到了宾阳县,将村里的男性全部抓后集体开枪乱死。4天后在死尸中找到了我的哥哥,叔父也是被日寇飞机射死的。日寇害死我家两条人民,生活受到了极大损失因此日本政府必须赔偿。
童增前辈:
民国二十八年12月二十九日日本侵略军到宾阳县王零周村,到后将周村男性青年全[部]捉起,捉后开枪乱射,开刀乱杀,只听惨声四起,鸡飞狗走,民群四散逃命。我全家大小各走东西,经过四天后回到周村在无数死尸中找到我哥哥李聕然尸体,尸体是被日军用刀乱杀[致]死,家内财产被[抢]一空,留在家中看守叔父李映员也被日本飞机射死。我家受到两命惨死,生活受到极大损失。在民国三十三年到广西富阳县杨山下过村口同将男性之人试枪、比刀。捉到小孩,将小孩跪起用刀等杀,或者将小孩投到火堆中,捉到女性之人进行[轮]奸。日本军处处杀人放火,奸淫[抢]劫。犯下滔天罪行。同这样村有力村、腾村等等,我们一定向日本侵略军赔偿损失。
广西宾阳县古辣街李振然
同然
199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