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886
写信日期:1994-01-03
写信地址:湖北省武穴市
受害日期:1938-10-13
受害地址:湖北省武穴市
写信人:陈志武
受害人:陈雪铭(陈志武的伯父)
类别:谋杀(MU)
细节:1938年10月13日我的伯父在田里干农活忽然来了一批日本兵用刺刀把我伯父杀死造成家破人亡。日本政府要切实赔偿,还我公道。
索赔书
日本国政府:
1937年7月7日,日本帝国主义者疯狂的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给和平的中国人民造成了深重的灾难,我伯父无辜被日本强盗兵杀死,现要求赔偿损失人民币二十万元
情况如下:
1938年10月13日午时,我伯父陈雪铭在田里挖芋头,中午12时许一批日本兵来了,竟把我伯父用刺刀杀死,造成家破人亡。
1945年8月15日,发动二战的日本以战败国而投降了,据《雅尔塔协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文件,发动侵略战争的日本必须赔偿受害国人民的一切损失。我强烈要求日本政府认真考虑,切实赔偿。否则,中国人民是不会饶恕日本强盗的。
受害索赔人:中国公民陈志武(手印)
一九九四年元月三日
地址:武穴市两路乡张思济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