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878
写信日期:1992-10-10
写信地址:广西省南宁市宾阳县
受害日期:1939-12-29
受害地址:广西省南宁市宾阳县
写信人:蔡彬
受害人:蔡应生(蔡彬的父亲)
类别:谋杀(MU)
细节:1939年日寇侵略到我家乡不知道有多少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我的父亲在12月29日被日寇所害,母亲艰难的挑起全家的生活。是日寇夺走了我们父爱使我们过着痛苦贫困的日子。我要求日本政府承担犯下的滔天罪行。
青年法学家童增同志:
您好!
八年抗战胜利,直至今天,心潮难于平静。中华民族这块国土上而今到处还残存着日寇铁蹄残踏过的遗迹。而数以亿万人民的心中更遗存着难以难忘的激痛,永远不能消散。几十年来的创伤;几十年来的激痛;何年能得到解愤,何日能得到藉慰。这是民之渴求,这是民之期望。但在繁忙的建设中,人们都忽视了。我总以为要像鲁迅说的那样,“应该痛定思痛“才是。
今天友人寄来您给我们受害者家属“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签名”这份表格,使我们如久[旱]而得甘露,茫茫的期望而今能得到了点点的藉慰。谁料我东汉无人。恭喜了中华民族!炎黄的子孙。
在说明的第三段,我得到了启发,我得到了精神的支柱。我愿意默默地为此工作。我所处在的地方“宜阳”是当年日寇攻打南大门的“昆仑关”。当年白崇禧、杜律明亲临此地与日作战。这里的村庄人民受到日军的损害是万分惨重。这里的受害情景,日寇的罪恶是搬之不尽。在此很难详尽。
为了能便利于联系,探访,整理这方面的资料。因为是自发的与政府无关,那就请去考虑这层的关系了,希望给与指示。
关于整理受害经过是比较容易。而索赔数额是用何比计的呢?所以在诸多方面应给与指示。
敬礼!
安好!
广西省宾阳县古辣乡蔡村,蔡彬,农民,55岁
1992年10月10日
邮编:530415
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签名
关于抗日战争中的
受害赔偿
1972年,中国政府放弃了对日“战争赔偿”要求,但没有宣布放弃“受害赔偿”要求——这是青年法学家童增在他的论文中反复阐述的重要观点,受到各界关注,《中国商报》、《法制日报》等报刊纷纷其扼要。
童文阐述了国际法关于两种赔偿的区别“战争赔偿”是因发动侵略的战败国在战争中违反法规和人道原则,对交战国人民和财产所犯下多种严重罪行而必须承担的赔偿。第2次世界大战后,犹太人、波兰和法国均受纳粹迫害为由索取了巨额受赔偿。
而我国应向日索取的“受害赔偿”折合今后的价值为1800亿美元……
(人民政协报)
对您的受害经历我深表同情,我们一定要向日本讨还这笔血债。今寄来签名表,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属签名时写上时间和通讯地址,也可以按上手印,其他人签上名即可。签名时应注意以下五点:1、不要上街签名;2、不要以此公开募捐;3、不要出现过激言论;4、请用毛笔或钢笔签名字,不要代签。签名表可自行复印。5、不要到大专院校去签名。
您如愿意作为对日索赔的发起人,请来信告知姓名、年龄、职务、单位。您目前可整理一下当时受害经过和具体的索赔数额,不久我们将寄来统一表格填写,然后在北京递交日本大使馆转日本政府,或通过联合国国际法院起诉日本政府,另外请您多联系一些受害者。
民间对日索赔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成功与否全靠我们自己的努力,希望大家坚持不懈,不达到目的决不罢休。
大安
童增92年6月5日
通讯地址:北京安华西里二区12楼中国老龄科研中心
邮政编号:100011
我是广西宾阳县古辣乡蔡村人。民国二十八年即一九三九年日本侵略者侵犯家乡,到处杀人放火,抢劫财物。在日本侵略者的残踏下,不知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我父亲蔡应生是一个诚实的农民,是被杀害者之一。一九三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害。当年40岁。弃下二男儿女。年纪最大的为九岁的哥哥。最小的未满三周岁的我。父亲被害后,即由母亲一人挑起全家生活的重担,含辛茹苦地将我们拉扯大。我们被日本鬼子夺去了父亲宝贵的生命。从小失去了父爱,也因此而流失了幸福的童年,过着痛苦贫困的人生。这段血的烙印刻不能忘,历历在目。报仇的烈火熔熔日升如爆,一触即发。日本人侵犯我中华国土,犯下了滔天罪行,是世界上法不容忍的。我振臂高呼!向日本军国主义者讨还血债!向日本军帝国主义者赔偿我们的损失!这是侵略者应受的惩罚。
广西省宾阳县古辣村蔡村
蔡彬
一九九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