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861
写信日期:1993-02-20
写信地址:北京市
受害日期:1938-02-02(农历)、1943
受害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写信人:赵启同
受害人:赵启同的父亲和家人
类别:轰炸、谋杀(AB、MU)
细节:日军在1938年农历2月2日对阳城县进行轰炸,炸毁了我家的房屋和财务过着无家可归的生活,然而又在1943年日寇的一次扫荡中我失去了父亲。我们饱受痛苦受着身心摧残这笔账日本国必须偿还,附上损失清单要求赔偿。
童增老师:
您好!
您热心为受害的中国人申张正义,深为人们敬佩,我在此也对您表示非常感谢!
现将我单位赵启同老师的材料寄去,请查收,以后还需什么材料,您可以和他直接联系,他的通信地址是:
山西省运城高等专科学校政史系
赵启同
邮编:044000
就此
祝工作顺利!
北大历史系进修班学员
张彩琴
93.4.16.
日本驻中国大使: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山西省阳城县城内西大街崔家胡同白家院(后院)人,我的职务是山西省运城高等专科学校政史系副教授。于1991年底退休,现仍在校居住。
1938年农历二月二日,日本侵略者轰炸阳城,当天我们全家人只携带了几件衣服,逃离家园,以后侵略者又数次轰炸,炸毁了我的房屋,并占领了阳城县城,从此我们就无家可归,在周围农村东躲西藏,忍饥受冻,过着如同乞讨的生活。特别是1943年,在日军的一次扫荡行动中,使我失去了我的父亲。这样日本侵略者既毁掉了我的家园,又使我们失去了亲人,即使我们饱受战乱的苦难,又遭受了身心的摧残,这笔[账]日本国是永远也还不清的。现在仅将日本侵略者炸毁我的房屋,我们损失了的财产,以及我父亲的命价向你们提出索赔,至于其它的一切,我们本着向前看的态度,就不追究了,愿我们两国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战争在两国之间永远不再发生。
1938年2月份前,我家有院子两个(前院后院)前院北房是二层楼,东房与西房都是三层楼,西南角是厕所,南面是院墙和二门,出二门往东至后院东房南墙东头各处是大门。后院有一间北房也是三层(楼梯与前院北楼共用,上前院北楼后,再上小楼梯至二层、三层),其余是空地,西也是院墙有门,出西门,又是一片空地,与高庙胡同相连。前院北面的二层楼上下共10间,连穿廊带楼道约240平米,东西两楼共18间,共约216平米,西房下有地下室一间约12平米,厕所一间约10平米,后院一间三层约36平米,总共合计514平米,以现在砖木结构最低价每平米300元人民币计,合人民币十五万四千二百元,此外三个门楼(大门、二门及西门)及南墙宽约10米,西院墙宽约18米,共28米,墙高约三米合84平米,每平米以人民币120元计,合人民币一万零八十元,两项合计人民币十六万四千一百八十元。
从室内大件家具看,记得北房北楼计有条几四张,方桌四张,写字台一张,条桌两张,大衣柜四个,木箱四个,木椅六把,木床四张,长衣架两个,长条木凳两条,方木凳八个。东房有条几一张,方桌一张,木椅两把,木床两张,方木凳两个,大衣柜两个,木箱两个,长衣架一个。西房碗柜桌一张,碗柜一个,面柜一个,方木凳六个,合计条几五张(约合人民币一千元),方桌五张(约合一千元),大衣柜六个(约合一千八百元),木箱六个(约合四百元),写字台一张(约合二百元),条桌两张(约合二百元),木椅八把(约合四百元),木床五张(约合一千五百元),长衣架三个(约合三百元),长条木凳两条(约合一百元),方木凳十四个(约合二百八十元),碗柜桌一张(约合一百元),碗柜、面柜各一个(约合三百元),还有高坐一个(看戏坐的)(约合200元)共合人民币七千七百八十元。以及我们全家人的衣服被褥及生活用品,约值人民币两千二百二十元,两项合计为人民币一万元。是否还有什么贵重财物,因为我不知道就不提了。
我父亲的命价,照目前中国国内赔偿情况,要求赔偿人民币六万元,房屋、家具财物、命价三项合计共应赔偿人民币三十三万四千二百八十元,希望很快能得到你们的答复。
祝
工作顺利!
赵启同
199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