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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2831

信扫描序列号:s2831
写信日期:1993-09-09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受害日期:信中未提
受害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写信人:高世芳
受害人:高世芳
类别:劳工、其它(SL、OT)
细节:我被抓到日本北海道做劳工受苦受罪长达2年之久,我被抓走后家里被抢劫一空。日本国必须赔偿我和家人的所有损失

 

童增同志:
  我是河北省元氏县赵村人,名字高世芳。抗日战争时期,因大哥是党员,三弟是八路军,我被迫给日本干事,后因给八路军送情报(和共产党地下工作人员,旷村李书堂、长村赵期争接头)被抓到日本。在日本北海道大夕帐市矿务局为日本挖煤,受苦受罪达二年之久。日本投降后,在交换战俘时,回天津北洋大学华工收容所。同回来的有栾城县赵庄张令山,我县位村孙桂点。
  由于我家是抗日家属,又经常给八路军传递情报(其中有一次就使我们这一代的党组织几名同志脱险,[免]受损失,详细材料在我县统战部,或清侦办公室)。可是我被发觉后竟在本县住木笼一个月之久,吃尽苦头,此后被开到日本北海道下煤窖,卖苦力。
  我被抓走后,家里上有父母,下有妻儿,老小共10人之多,被逼无奈逃到本日山愿矿村,家里被抢劫一空,受到了极大的损失。
  解放后,我家虽然过上比解放前好的日子,但因在日本受苦受累,使身体已经是浑身[带]病。加之年事已高,健康状况已经很差了。现在听说你在为我们这些死里逃生的人排忧解难,故给你去此信。问明党的政策是如何对待我们这些人,日本国又应如何赔偿我们的损失呢?
  致

  来信请寄给我的儿子,高占歧

高世芳
199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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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OT), 劳工(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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