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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2817

信扫描序列号:s2817
写信日期:1996-06-10
写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冀城县
受害日期:1943-06-26
受害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冀城县
写信人:王玉广
受害人:王原富(王玉广的父亲)
类别:谋杀、其它(MU、OT)
细节:我的父亲是中国共产党员1943年6月26日凌晨被日本人抓捕后活活打死并将尸体投入井中紧接着日本人又对我家进行抄家抢走我家所有财产害得我家破人亡,附上证明材料要求日本国赔偿。

 

中国民间受害者向日本国索赔起诉书

  原告:王玉广
  被告:日本国政府
  起诉案由:我父王原富原系中国共产党员曾任翼城县县委副书记,兼县委秘书。于一九四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凌晨被日本人抓捕后,活活打死,投入井内,遇害时年仅二十五岁。紧接着日本人又对我家进行抄家清洗,抢走我家小麦2000公斤,棉花150公斤,金条10锭,银元300多块,除外还有金、银首饰、衣物等无法计数。事后全家都在恐怖中生活,老父精神失常,不满二周岁的女儿双目失明,终身致残,造成家破人亡。
  索赔数额:1500万日元。
  附:证明材料壹份。
  此致
  日本国驻中国大使馆佐藤嘉恭大使阁下
  转交日本国政府

中国民间受害人 王玉广
公元一九九六年六月十日于
山西省翼城县南梁镇下白马村

证明

  王原富原系中共翼城县委[副]书记兼县委秘书,于一九四三年六月二十六日被日本人抓走后杀害,六月二十五日下午日本人包围了我村要抓王原富,当时他藏在我家井内没有找到,日本人就把全村老百姓召集在一起准备杀害,这时王原富挺身而出,被日本人抓走。紧接着日本人为找到党员名单进行抄家,拖走他家所有财物。因为他家当时是我村富有的大地主,所有对他家的粮、棉、金银、衣物抢劫一空。当时全村的人有目共睹。事后,其父精神失常,其妻无法度日,其女双目失明,至今仍是盲人,造成家破人亡,真是悲残至极。
情况属实。
山西省翼城县南梁镇下白马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九六年六月十四日

证明人:下白马村民 崔进宝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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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OT), 谋杀(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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