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10 月, 2018

s2796

English

信扫描序列号:s2796
写信日期:1994-10-06
写信地址:浙江省义乌市
受害日期:1941-1942
受害地址:浙江省义乌市
写信人:楼兰香
受害人:义乌市百姓
类别:细菌和化学战、轰炸(BC、AB)
细节:在1941年日军在我们的住宅区散布鼠疫细菌,造成数百人死亡,1942年进行轰炸,1942日军侵占义乌市。

 

民间受害向日本国索赔起诉书

  原告:楼兰香,女性,67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汉族,义乌市人,现住浙江省义乌市西门街22弄22号,邮编:322000号。
  被告:日本国政府
  要求日本国在侵华战争期间,日本军用飞机对不设防的平民住宅区狂轰滥炸,致使我家房屋被炸毁烧毁23间,要求被告赔偿3,2000美元。
  事实和理由:我家原住义乌市北门街8号,店号楼荣昌,父名楼维亨,开设酱坊店,家有楼房9间,平方14间,内设店面、仓库、酱房、磨坊、牛屋。1942年四月初七被日军侵占,1941年农历9月10日前后我们住宅区没有军队,不是设防地区,日本军用飞机队我们平民区散步鼠疫细菌,数百人被残害致死。1942年农历四月二十日,日本军用飞机12架对鼠疫区投下炸弹235枚,燃烧弹14枚,焚毁民房800余间,我家房屋全被炸毁,全家从此无法安生,小孩不能再上学,50余年过去了,我们家经济仍未得到恢复,过着悲愤痛苦的生活。
  要求赔偿如下:
  我家被日军飞机投弹炸毁烧毁楼房、平房20间,包括店面、仓库内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各类衣、食、牲口、用具、财产,要求被告日本国政府赔偿3,2000万美元。
  原告是中国公民,居住不设防地区的平民住宅区,从事经商,而日本国军用飞机对我们街道和居民投弹炸毁房屋实属违反国际公约和战争法规,违背最起码的人道罪行,我们要求日本国赔偿的目的,既是弥补日军残暴所造成的损害,更主要的是为了中日两国政府和人民之间的真诚友好,日本国不赔偿难洗我们民族耻辱,难平我们心中只恨,日本国侵华战争残踏国际法的滔天罪行,世人震惊,难以忘却。贵国要求加入联合国的理事会,你们要衡量一下,本身是否具备公平正义,是否赔偿是一块试金石,不赔偿意味着日本国不要和平,而要走侵略的老路,我们要求日本国政府为中日友好出发在世人面前有一个和平的象征,并以实际行动表明自己的诚恳,对中国民间受害赔偿尽快作出决定。
  此呈
日本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转交日本国政府法院。

起诉人:楼兰香(人名章)
1994年10月6日
于浙江义乌

我告纸一份请童增先生转交

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签名

2796

s2796-e s2796-p1 s2796-p2 s2796-p3 s2796-p4

细菌和化学战(BC), 轰炸(AB)
About 10000cfj_3o5som

Leave a Reply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