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779
写信日期:1993-08(信封日期)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受害日期:1944-1945
受害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写信人:南佐、李二楼等人
受害人:穆新华
类别:劳工(SL)
细节:穆新华是元氏县人,在1944年6月被日军抓去,训练一月后送到日本,挖煤一年多,到1945年才回国。信中有村委盖章证明。
讨还赔偿
穆新华,河北省元氏县前仙乡、前仙村人,现年74岁。于一九四四年六月六日在石家庄被日本宪兵队抓捕,送南兵营劳工训练一月多,后又送[塘]沽。经过多次体检到八月初被押上船,坐船9天到日本下关登陆,又经过消毒检查,坐车直达北海道上砂川,换电车穿过几个山洞到了四坑煤窑。在那里挖煤一年多,受尽了折磨度过了一年牛马不如的生[活]。到日本无条件投降后,于一九四五年十一月十日回到中国天津。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们受尽了日本人的折磨。每人每天只给几两五合面蒸成馒头每人三个,锅里是面汤,菜是山上的黑梗菜臭马肠子,就是这样的饭菜还得被[伙]夫和当官的克扣,剩下的才是我们下窑的分吃。
北海道常年积雪,温度相当于中国哈尔滨是寒冷地带,在这零下几十度的冬天也不给发棉衣,劳工们只能穿着破旧的单衣去下窑。很多人的筋骨受伤手指脚[趾]被冻掉。每次从煤窑下工回来,衣服和鞋都会被冻成冰脱不下来,几个钟头冻的不能复原。
基于以上情况,本人要求赔偿 美元。
证明人:南佐、李二楼、长河、俊校、
范家庄、黄金录、黄金堂
元氏县前仙乡前仙村村民委员会(村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