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770
写信日期:1994-02-25
写信地址:湖北省武穴市
受害日期:1938
受害地址:湖北省武穴市
写信人:张永泉
受害人:张永泉
类别:其它(OT)
细节:1938年日军进攻武穴,烧毁我家房屋,要求日本赔偿。
索赔书
日本政府:
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日本军帝国主义发动了全面地侵华战争,给和平的中国人民造成了深重灾难,也给我家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计人民币二万五千元,特要求赔偿。
情况如下:一九三八农历闰七月二十四日早,日本侵略军进攻武穴下港垸,烧毁了我家砖木结构的房屋二间(建筑面积六十多个平方),并将我家用于捕捞鱼苗的六十八[棵]杉树(平均长九米多)全部拿去做了电网桩。我家人无家可归,又失去生产工具,损失惨重。房屋造价和损失的财产可值二万五千元。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日本战败投降,根据《雅尔塔协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文件,日本必须赔偿民间的一切财产损失。
我强烈要求日本国政府严肃考虑,切实赔偿,以利中日友好关系的发展。
受害索赔人:
湖北省武穴市东菜园36号
张永泉(人名章)
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