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752
写信日期:1994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受害日期:1944-1945
受害地址:河北省
写信人:任昆山
受害人:任昆山
类别:劳工(SL)
细节:1944年10月日军把我抓走,先送到石家庄后送往日本做劳工,在这一年多的时间过着牛马般的日子,1945年11月回国。信中有村委盖章证明。
讨还赔偿
任昆山,系河北省、元氏县、马村乡使庄村人,一九四四年十月份被日寇领导下的警卫队抓到县城,以后送到石家庄,从石家庄[坐]火车大片[塘]沽收容所,住半月以后到港口上船,通过太平洋走了几天到达日本山口县下船,被日本政府检查后又[坐]车到北海道上沙川,又[坐]车穿过几个山洞到达四坑煤窑在煤窑一直干了一年多。在这一年多时间里,干的是牛马活吃的是牛马食。到日本无条件投降后,于一九四五年十一月份回到祖国。当时本人身体状况不好,家庭条件较差,根据以上情况,本人要求赔偿二万美元。
任昆山
元氏县马村乡史庄村村民委员会(村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