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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2750

信扫描序列号:s2750
写信日期:1993-07(信封日期)
写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
受害日期:1942-1945
受害地址:河北省
写信人:常良
受害人:常良的父亲
类别:劳工(SL)
细节:父亲在1942年被日在河北抓去,押送到日本做劳工4年,常挨骂,直到1946年才回国。

 

请愿书

要求日本政府经中国劳工赔偿损失。
受害人:常文远(回家后改名常文顺),本人于1991年病故。
请愿人:常良,系常文远之长子。
  听父亲经常陈述,现在记忆犹新:1942年日本侵略军在大清河北面扫荡,把父亲抓去,一同被抓去的现在活着的有:何成彦,住河北省永清县别古庄镇老幼屯村;李树槐,住河北省永清县别古庄镇前刘武营村;李仲元,河北省永清县三圣口乡老村;王永义,住永清县后奕镇邓家务村。
  听父亲讲,当时被抓去,做火车被押到日本群马县,利根郡,月野村以南的山沟里,强迫他当劳工四年,这四年当中,他们吃糠咽菜,吃不饱,穿不暖,经常挨打受骂,受尽了种种折磨,同[时]被押去的4、5百人,到46年回来时仅剩下一百余人,其余的都被折磨至死。父亲在做劳工时,被日本人用棍棒打伤脊椎[致]残,到回家后一直干不了农活,只靠母亲一人带领我们勉强维持生活。现在母亲提起来还经常落泪。
  45年日本投降,46年开春,回到祖国青岛,被红十字会接收。
  在日本当劳工四年中,我们中国人当牛做马受尽各种手段的折磨,这些人中非死[即]伤,他们欠下的这些血债,必须要他们加倍赔偿。
  1、我强烈要求日本政府赔偿在日本四年的劳工工资损,四万美元。
  2、精神倍受痛苦,打伤我脊椎[致]残,回家后一直不能劳动,给家庭增加了莫大负担,要求赔偿一万美元。共计五万美元。

中国劳工受害人常文远之长子常良
地址:河北省永清县后奕镇邓家务村
永清县后奕乡邓家务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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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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