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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2745

信扫描序列号:s2745
写信日期:1993-06-05
写信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受害日期:信中没写
受害地址:辽宁省
写信人:苗抗生
受害人:苗可秀(苗抗生的父亲)
类别:其它(OT)
细节:我是辽宁抗日牺牲烈士苗可秀之子苗抗生,我之前给你联系过。

 

尊敬的童增同志:
  您好!
  您为国争了光,为民办了一件大[事]使你太辛苦了,我向你衷心表示万分的感谢!
  我是辽宁凤城抗日牺牲烈士苗可秀之子苗抗生,现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七星煤矿,现已退休,是市政协委员,中共党员。
  今看关于日本侵华中国造成的国家和个人大小不一的损失,有你操心办理如何赔偿问题,我几月前去信和你联系过,但不知什么原因至今没见你回音。后来我又给你写封信没等邮,让我那[游]手好闲无职业的逆子苗洪举盗去,他是为了和你联系地址更主要是他为了这笔巨款,请注意千万不要听他花言巧语可不能受他[骗],他没有理由享受这样的赔偿款,“千万不能给他”。于本年6月2号将该烈士证明偷去,可能寄给您作为证件用,如果是这样请转给我一切邮资我[付],如何速音为盼。
  致

苗克秀烈士之子苗抗生
93年6年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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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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