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642
写信日期:1993-12-18
写信地址:河北省霸州市
受害日期:1942-1945
受害地址:河北省
写信人:宋存华
受害人:宋存华
类别:劳工(SL)
细节:1942年日军在河北省大清河抓人,我也被抓,在用轮船运往日本的途中我想到了日本也是死,我就跳海,结果被发现,捞上船后,绑在船栏杆上日军轮流打我,边到边做手势,意思是谁跑了就是和我一样。到日本后我们也常挨打,吃不饱穿不暖,有的就死在那里了,1946年3月我们活下的才回国。
请愿书
强烈要求日本政府给中国劳工的赔偿!
中国只是放弃了政府之间的战争赔偿,从未放弃民间的劳工受害赔偿。
回忆起我难忘的痛苦:那是在一九四二年1月,日本侵略军在中国河北省大清河北面扫荡时,抓了很多中国劳工,送到塘沽集中营,当时我也被抓去,那时我手上戴一枚金戒指,我怕日本人发现抢去,就利用提鞋的时候偷偷的戴在脚趾上。在押往日本的途中,我想日本人在中国都这样横行霸道,等我们到日本后,也得叫日本人折磨死,因此,我在船上就跳了海,浮出了六里地远,就被日本人发现了,派汽艇又把我抓回来,押到轮船上,捆在船栏杆上,日本人就轮流打我嘴巴,边打边骂,又打手势。看意思是谁再逃跑,这就是例子,和他一样,同抓去的难友们见日本人把我打的好苦,就一起上来把日本人挤到一边,把我护起来。不叫日本人打我,难友们说:“我们都是中国人,不能叫日本人活活打死,在难友们的救护下,我才死里逃生。虽然我没有被活活的打死,等我醒过来时,发现脚趾上的金戒指没有了。我们这批中国劳工被押到日本国的群马县,利根郡,月野村。下火车后,往南走大约六里地远的一个山沟里,听说是修建水利发电站,我们这些劳工,在日本工头佐藤、佐高的强迫下,每天起早摸黑的干活,挖山洞,干的是牛马活,吃的是猪狗食,有时连猪狗食都吃不饱。饿极了,没有办法,就偷偷的到山坡上挖野菜,如让日本人(工头)发现后,得到的确是皮鞭加棍棒,臭打一顿。
我们在日本劳工时,冬天不发棉衣,夏天不发单衣,只发一块兜裆布,让我们光着身体干活,就这样日本工头还经常打骂我们中国劳工,骂我们是混蛋(八格牙路),有些中国劳工活活被日本工头打死,也有的受不了日本工头的毒打,被逼的跳山崖自杀,如果劳工逃跑被日本工头抓回来,让日本洋狗活活咬死,日本工头说:“你们中国人是跑不了的”,有很多中国劳工被虐待死在那里,还有很多中国劳工受伤没得到医治,落有各种残疾,我的腿就是被打的致残,四百多名中国劳工,到45年底日本投降时,活下来的仅有130多人,就是这样的苦罪,我们竟过了整整四年,到46年3月在美军的帮助下,才回到祖国的青岛市,由红十字会接收我们的。我强烈的要求日本政府赔偿。
1、我在日本当劳工四年,受四年大罪,应赔偿四年工资4万美元。
2、精神受痛苦应赔偿5千美元。
3、当年在日本受苦力,我的左脚骨致残,应赔偿5千美元。
共计5万美元。
证明人:
李仲元:住址:河北省永清县三圣口乡老村。
王永义:住址:河北省永清县后奕乡邓家务村。
何成彦:住址:河北省永清县别古庄乡老幼屯村。
刘树阁:住址:河北省永清县三圣口乡商五庄村。
中国劳工受害人:宋存华
现住址:河北省霸州市堂二里镇十三街
宋存华:因本人身得重病不能到京,其女宋兰艾代办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霸州市堂二里镇十三街街道委员会(村委章)
邮政编码:30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