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577
写信日期:1993-03-26
写信地址:湖北省醴陵市
受害日期:1940
受害地址:浙江省
写信人:黄缄坚
受害人:黄缄坚
类别:其它(OT)
细节:我在1940年的杭嘉湖抗日战争中被日军打残,日军对我们暴行累累,我们应该索赔。
童增先生惠签:
我阅湖南妇女报载,为了减少战争灾难,18世纪以来人类社会便遵着,发动侵略的战败国对各战胜国支付赔偿,这一国际法范畴内原则,根据这原则,我是中国公民有权向日本政府提出赔偿抗日时被日本人打得我终身残废血债。
我名黄铁坚,现年八十有三,曾毕业黄埔军校十二期,历任国民党军连营团级军官,日寇爆发侵华战争,我军即参加淞沪抗日,在阻惠击日寇从金山卫上登录,之后,连日血刃血战,尸横遍野,血海成河,当时我食指弹断,四〇年我部深入敌占一区(杭嘉湖)打击日伪军据点,在海宁县硖石地区,正值日寇进行大规模扫荡战,展开剧烈战斗,此后我在东北廊打断左手肱骨,四一年,又在龙游县地区,阻击日寇打边浙赣线之役,再次弹贯腹部,三次负伤共中九弹,八年抗日,为了救国救民,抛头颅,洒热血,驰骋疆场,英男奋战,不论成功成仁,我作为中华儿女,炎黄子孙,尽到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应有义务,都可以俯仰无愧,抗日胜利,改职务农,躬耕自食,两袖清风,解放后,又划为历史反革命,数十年来历经劫难,更不堪回首,政府前实政策也曾一再申请,至今无人过问,孤苦伶仃,生活无依,曾被日本鬼打得留下终身残废,这笔血债,只有向日本侵略者索还赔偿,烦劳先生请代转达,至所盼祷!
静候
道安
黄缄坚谨启
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