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571
写信日期:1993-03-22
写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受害日期:1942
受害地址:湖北省
写信人:方群仙、方顺应、放胜应等人
受害人:方海应(方群山的伯父)
类别:谋杀、劳工(MU、SL)
细节:1942年方海应被日军抓去做劳工,并在日军撤退时候把劳工杀害,要求日本赔偿。
童增老师:
您好!
我于去年10月份将我的伯父方海应被侵华日军抓去服苦役一事给您去过信。12月初收到您的复信(1),在此,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给我们的复信!
今天我将伯父方海应被日军抓去服苦役惨遭杀害的证明材料及我和方海应系亲属关系的证明以及我们所写的《向日本政府要求受害赔偿的签名表》一并寄给你。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在我这儿,什么时候需要我们可以寄来。
童增老师,据我这几个月的了解,各地方报纸这几个月对有关中国民间掀起的向日索赔的消息时有报道。去年12月份,武汉地区的《长江时报》就转载过,特别是12月份在日本[召]开的战后国际听证会,更坚定了我们向日索赔,要求日本政府谢罪的信心。
童增老师:您最近的工作进展如何?我们能够为这项工作的开展做些什么工作,望来信联系。
我认为,我们作为受害者的亲属和后代,向日索赔不单是个经济问题,我认为我们是要唤回我们父辈的尊严!是对生命的呼唤!人的权利的呼唤!这是正义和和平的呼声!
我的伯父被役使和杀害的时候只有二十二岁。二十二岁,多么美好的年华,生活刚刚开始,人生道路上的很多景致还未领略,还未来得及成家立业,向父母尽儿女之孝道,就被抢抓,被做苦役,被杀害。
我想如果不是那场残酷的侵华战争,伯父也会和家乡的老人一样,养花种地,儿孙绕膝,乐享晚年,祖父母也不会心灵充满了痛苦悲伤。
童增老师:回顾历史,可以激发我们民族的使命感,不忘父辈们曾倒在入侵者的铁蹄下,我们这一代人有责任强我中华,振兴中华,爱我中华。
此致
敬礼!
盼望回复!
武汉市硚口区长堤街558号
方群仙
邮编:430031
93.3.21日
于汉口
向日本政府要求受害[赔]偿签名表
索[赔]的事实依据是,其兄方海应,湖北黄陂人,1942年(22岁,未婚)被侵华日军在武汉强行抓捕,在蒲圻县丁字桥伐木,为其侵华战争服役。伐木中,监视劳工的日军在遭到中国人民武装力量的奋勇抗击撤退时,残酷杀害所有劳工,其兄方海应也难幸免,惨遭杀害。
根据有关国际法规定,我们三位方海应的弟弟强烈要求日本政府给予赔偿,并真诚的谢罪!
签名人:方顺应、方胜应、方华应
代理索赔人:方胜应之女 方群仙
1993年3月22日
于汉口
日本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
中国公民方群仙,女,现年38岁,祖籍湖北省黄陂县,家住武汉市硚口区长堤街558号。现代理其伯父方顺应、父亲方胜应、叔父方华应三位老人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要求。
索赔的事实依据是:日军在侵华战争中,残酷杀害了为其服苦役的中国劳工方海应。一九四二年日军在武汉强行抓捕一批劳工到蒲圻县丁字桥伐木,为其侵华战争服役。当时我的伯父方海应(时年22岁)也在其内。伐木中,监视劳工的日军在遭到中国人民武装力量的奋勇抗击撤退时,残酷杀害所以伐木劳工,方海应也难幸免,惨遭杀害。
根据有关国际法规定,方海应的三位弟弟(方顺应、方胜应、方华应)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要求。
代理索赔人:方群仙系方胜应的女儿,方海应的侄女
武汉市民:方群仙
一九九三年三月三日
情况属实 93.3.8
黄陂县王家河青云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证明
日本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
中国公民方群仙,现年38岁,祖籍湖北黄陂,现住武汉市硚口区长堤街558号,其伯父方海应1942年22岁时(未婚)在汉口被日军抓去强迫服苦役,惨死在外。现住受害者方海应还有三个弟弟健在,依据国际法规,现三位老人向日本政府提出受害索赔的要求,其代理人方群仙是方海应的弟弟方胜应的女儿,特此证明。
武汉市民:方群仙
1993年1月3日
情况属实 93.3.8
黄陂县王家河青云村民委员会(村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