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527
写信日期:1993-01-31
写信地址:南京市
受害日期:1938、1940、1943
受害地址:江西省南昌市
写信人:郑小琴
受害人:郑小琴的祖父、郑和顺等人
类别:其它、谋杀、轰炸(OT、MU、AB)
细节:1938年日军烧毁我家房屋,我爷爷在1942年被日军杀害在南昌的店铺里,我父亲郑和顺在1940年被日军打伤后吐血死去,我在1943年被日军抓去做劳工,受尽欺辱,我爱人家中米店被日军轰炸,当时被炸死3人。
童增您好!
首先向您拜个晚年,同时也向您道声辛苦了,您为了这些当年遭受日本人欺侮受害的中国人民伸张正义,主持国际公道,您的这种高尚的行为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上次我仅把父母受害的大致情况写了一下,不知详细时间,当我接到您的复信之后,很快的给父母亲去了信,才知道了详细的时间,现告知如下,并附上一份自制的表格一份,我的这份诉讼状均是以父亲的直接口吻,只是我代笔罢了。
我们家的房子是1938年被日本人烧毁的,价值一百万元。因我的爷爷是保长,所以房屋财产均是上等的,我爷爷是1942年被日本人在南昌三家店开枪打死的,我父亲郑和顺是1940年被日本人打伤后吐血而死的,我自己是1943年被日本人抓去在南昌火车站当劳工,当时我只有16岁,受尽了日本人的欺侮。
我爱人高层菊家在南昌六眼井开了一家米店,1937年被日本飞机全部炸毁,房子和财产价值70-80万元之间并且炸死了一名管账的先生和两名工人,其它细节上封信已讲。
如果您有什么需要我做或者要办的事情,我一定尽力而为,如果有机会去京,一定去拜访您,祝您一切成功,中国人民是不会忘记您的。
来信请寄,南昌市阀门厂金工车间
朱春林 转收
拜托了。
代笔人 郑小琴
93.元.31
向日本政府受害赔偿的签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