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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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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扫描序列号:s2470
写信日期:1994-08-06
写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华县
受害日期:1942
受害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华县
写信人:倪元茂
受害人:金华县多位百姓
类别:谋杀、劳工、轰炸、其它、强奸(RA、MU、SL、AB、OT)
细节:寄来材料一份关于1942年日本侵略军强行占领金华县使百姓遭受磨难,受害百姓有的是被日本飞机炸死的有的是被刺刀刺死的有的是被抓去强迫做拉夫的等等。

 

童增先生:
  长久未有信给你,谅必非常挂念。今日寄来第19批难友,(被日军杀害的人,及被日军放火烧毁户口)希请童先生费神点收藏放好,以便日后应用。
  为今恳求你查对一下,我自第一批难友到第十九批难友为止都寄到贵处,现恳求童先生调查一下是否齐全,并且要求来信一封,以免挂念,这是我唯一的要求,不要掉以轻心。
  我附近的家乡人(指被日军杀害的家属)经常前来我家询问情况。由于我对当前情况不清楚,是无言对答。希请童先生把当前情况略谈一下好吗?话不多言下次再叙,祝你全家大小身体安康,万事如意。

难友倪元茂(人名章)稽首
公元一九九四年八月六日

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签名
《中国简报》 8.11.(三版)
向日索受害赔偿 我政府从未放弃

  1972年,中国政府放弃了对日“战争赔偿”要求,但没有宣布放弃“受害赔偿”要求。5月23日《法制日报》刊青年法学家童增撰文阐述国际法关于两种赔偿的区别:战争赔偿是因发动侵略的战败国侵略别国时给这些国家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受害赔偿是因发动侵略的战败国在战争中违反战争法规和人道原则,对交战国人民和财产所犯下多种严重罪行而必须承担的赔偿。二战后,犹太人、波兰、法国均以受纳粹迫害为由索取了巨额受害赔偿。(摘自《法制日报》)

  此签名表是第拾玖批被日军杀害人和房屋及家具农具被日军放火烧掉户口。
  浙江省金华县白龙桥镇附近村庄的村民在中日战争期间(即一九四二年五月廿五日)金华县被日军强行占领,金华沦陷,人民遭殃,以后被日军用枪打死,抓去当民夫拆铁轨而死,抓去当民夫做飞机场而死,被日军残暴蹂躏的妇女而死等等所牺牲人名单如下:
26
  以上共计受害者七名

负责制表人倪元茂(人名章)
公元一九九四年八月五日

附件说明

  在中日战争中被日军直接和间接杀害和迫害而死的人员、房屋、家具、农具、粮食、衣服被日军烧毁,或者强抢去的真实情况如下:
  一、受害人朱增弟,男,当时年50岁,住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南塘村
  金华县被日军占领后,日军每日外出抓夫、强奸妇女、强抢东西,在一九四二年农历九月时,日军在长山乡石门村驻扎大队部(红部)住有日军300余人,并在我村(躲桥村)附近小山上造起炮台,那天日军几人前来我村干坏事,不幸闯进我家中时,看见我姊(姐姐)(朱阿茶年16岁)马上要进行强奸,此时我父向日军跪下求情,日军当即用枪杆殴打我父,我父当时口吐鲜血、人事不知,因当时无医院又无药店,实在无办法,不久我父因受伤严重而死亡。

具报人亲生儿子朱荣富。

  二、受害人朱海荣,男,当时年18岁,住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南塘村
  金华沦陷后,日军在石门村驻扎重兵。那日我哥不幸被日军抓去造炮台。日军强迫我哥扛松林一段到金鸡得炮台上去。由于山路很难走,不意此段松林(约四百斤左右)压到我哥身上,由此造成我兄腰部受到重伤。并且每日日军强迫我兄做工,又经常遭日军殴打,打得遍体鳞伤。我兄经受不起这种虐待,只得偷偷逃回家躲藏起来。不久由于我兄伤势过重,无法医治而亡。

具报人亲弟朱荣富。

  三、受害人朱阿茶,女,当时年16岁 住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南塘村
  金华县被日军占领后,日军在长山乡石门村驻扎重兵,并在我村附近小山上造起炮台。那日日军几名闯进我家看见我姊,马上要强奸我姊,强奸之后又在我家施放毒气,由于此种情况,我姊被毒气中毒而死。

具报人亲弟朱荣富

  四、受害人朱宝龙,男,当时年6岁,住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南塘村
  金华沦陷后,日军驻扎长山乡石门村,在石门村驻扎洪部,驻兵约有四、五百人,并在我村附近小山上营造炮台,控制周围中国兵。日军经常闯进我村抢物资,强奸妇女,不意那日闯进我家施放毒气,我弟被毒气侵害,中毒而亡。

具报人亲兄朱荣富

  五、受害人朱荣富,男,现年62岁,住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南塘村
  金华县被日军强行占领后,每日到各地强抢东西、强奸妇女,干尽坏事,到一九四二年农历九月时在石门村驻扎约有4、500人(日军)并在我家附近小山上建造炮台,经常来我村扰乱。我父不得已,无奈何,只得逃避他乡居住。不久我父到枧坑村买了一座三间楼屋(折合现今价值人民币二万元),不幸之事又到临,过几天大队的日军到南山扫荡,狠狠打击中国兵,日军到枧坑村之后,把所有的房屋全部都烧光,由此我家的三间楼屋全部烧光。

具报人朱荣富

  六、受害人倪兆筠,男,当时年46岁,住址金华县长山乡张思桥村
  在一九四二年农历四月十一日,金华县被日军强行占领,在金华县石门村驻有日军重兵大约有四、五百人,并在附近山头上营造炮台拾余处。日军每日外出抓夫,强奸妇女,强抢物资,杀人放火,无恶不做。在农历九月二十六日中午时,驻石门村日军无故用炮轰击周围村庄,当时我父亲正坐在家中吃饭时,不幸之事正轮到我家,日军的炮弹正炸到我父亲身体上,当场死去。

具报告人倪秀仙,管秋英

  七、受害人陈老四,男,当时年 岁,原住金华县安地镇后畈村(现今已做水库)
  在一九四二年农历五月时,日军进南山扫荡打击中国兵时,不幸事件发生,陈老四被日军用枪打死。

具报告人陈彩球,女,现年 岁,现住金华县安地镇下傅村。

  以上共计受害者七名
  此签名表是第拾玖批被日军杀害人和房屋被日军放火烧掉户口。

负责制表人:倪元茂(人名章)
公元一九九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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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OT), 劳工(SL), 强奸(RA), 谋杀(MU), 轰炸(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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