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452
写信日期:1993-03-23
写信地址:北京市
受害日期:1944
受害地址:北京市
写信人:刘佩臣
受害人:刘佩臣
类别:劳工(SL)
细节:1944年我到天津去挖沟结果被押送到日本做劳工,每天吃米糠,到了冬天也不发棉衣每天过着非人的生活。日本投降后才回国,我要求日本赔偿我们每个受害者的损失。
童增同志:
你好!
感谢你为我们这些人在日本受尽苦难的人们所做的一切。
我叫刘佩臣,曾经被日本抓去做劳工,那是在1944年,昌平县要民工,到天津去挖沟,当时,我住在上庄大队,和我同去的加上我有俩个人,一个叫张林,另一个就是我,我们走了以后,直接到前门劳工协会,第二天警察来领人,我们上了火车,直接拉到[塘]沽,到了[塘]沽,就被圈了起来,在那我们被圈了一个星期。日本火轮船来了,我们全都被赶上轮船,轮船在海上行[驶]了一个星期,到了日本地界门司下关,下轮船,坐火车一直到了东京,在东京住了一夜,基本上不给饭吃,第二天早晨坐火车一直到了[福]岛县,在[福]岛县干了几月,[整]天吃大米糠。到了冬天下大雪,一下就是两三尺厚,没鞋穿,就用稻草编草鞋穿,到了1945年,又到了长野县,在长野县开荒筛沙子,在长野县干了几月,赶上发大水,搬到北海道,当时的生活非常艰苦,经常饱一[顿]饥一[顿]的,而且只是用大米糠来[糊]口,到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我的生活比以前才稍有改善,这样我们在日本又干了几个月,11月份被送回国,几年过去了,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苦难生活,使我禁不住老泪纵横,现在我已经搬到了北京市门头沟,军庄镇军庄大队后街二条18号居住。我希望日本国给我们这些受害者每人赔偿600万元以补偿我们经历过的苦难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