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403
写信日期:1993-08-18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受害日期:1938-05
受害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写信人:张福玉
受害人:李黑妮(张福玉的母亲)
类别:轰炸(AB)
细节:1938年5月,日军的飞机队石家庄市进了第二次的狂轰乱炸,我母亲当场被炸死,生活遭受了许多苦难。现提出日本国赔偿我家和母亲的性命。
《中国平民受害索赔书》
我叫张福玉,河北省元氏县前仙乡后仙村人,是受害人李黑妮(女)的儿子,现年67岁。
一九三八年五月,石家庄日军的飞机队我村进行第二次轰炸。我母李黑妮从田间向防空洞逃跑时,炸弹落在其身边四五米处,我母亲当即被炸死。我村当时并未有八路军驻军,也不是政府所在地。我家当时共五口人,有父、母、兄、姐,我才11岁,姐姐13岁。因家境贫困,父亲常年给别人做长工,我兄常年在井陉下煤窑,家中只有我姐弟二人,生活所遭受的苦难,真是一言难尽。
根据人道主义精神,日本政府应对受害的平民亲属予以生活费和死者的葬丧费是理所当然的,现提出索赔人民币20000元,所赔金额,应予保值。
我母亲被日机炸死之事,本村七十岁以上的男性老人均可作证。望派人来调查。
索赔人:张福玉
一九九三年八月十八日
籍贯:河北省元氏县前仙乡后仙村
邮编:051131
元氏县前仙乡后仙村村民委员会(村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