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398
写信日期:1994-05-18
写信地址:河南省沁阳市
受害日期:1940-09-07(农历)
受害地址:河南省沁阳市
写信人:张风娥、梁世臣
受害人:张作明(张风娥的父亲)
类别:谋杀(MU)
细节:我父亲是做杂货生意的,1940年农历9月初7左右他看见日寇无故刺死了一只家犬便去寻个说法结果被日寇刺死。现附上证明材料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我父亲。
童增先生:
你好!
闻听近几年你在百忙中,抽空为在日本侵华期间受害中国人,向人大请愿,向日本国严正地用书面提出民间受害赔偿,为民雪恨,为国争光的正义精神,值得敬佩和学习的楷模。
今年我才知道此事,先生是大力支持的。为此我给日本驻京大使馆寄去我的索赔书及证明书,敦促日本政府早日解决。同时给先生同样寄去一份,作为备查。
至于索赔书上有什么需弥补的或不当之处或需要我还要干的事,请先生有暇时复信指正是盼。
顺致
敬礼
张风娥、梁世臣
94.5.18
中国民间个人对日本国受害索赔书
日本国政府:
在日本帝国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期间,侵占中国河南省沁阳市西向镇的日军,无辜杀害我父张作明,给我家造成生命财产严重损失,为此特要求日本国政府赔偿人民币二十万元并公开诚恳道歉。
一九四零年农历九月初七中午十时左右,我父亲张作明正在西向镇南北大街经商卖杂货,在此摊位的右侧是一个卖肉丸子的摊子,这时我父亲看见一个驻西向镇的一名日军士兵(不知其姓名,据事后了解驻西向镇的日军首领叫板田)吃过肉丸子之后无故将旁边一只家犬用刺刀刺死。我父亲见状指责该日军士兵,该士兵立即大怒并用刺刀刺我父亲,我父亲起身就跑,没跑多远被该士兵赶上并被活活刺死。当时围观的人计有:沁阳市王曲乡范庄村的倪少堂、倪风良、倪风阁、赵振水、;沁阳市西向镇的有靳德义、靳双、靳雨等;沁阳市王曲乡北孔村的有郑秀英。之后,倪风阁、倪风良、赵振水把我父亲抬回老家即:沁阳市王曲乡南孔村安葬。
这是日本侵略者对善良的中国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这笔血债难道白白的算了吗?据许多国际法文件和美、加两国给战败国日本的侨民赔偿范例,我们是有理由向你国政府索赔一切受害损失的,你国没有不赔之理,请严肃考虑,不要再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了。让我们中日两国通过这次受害赔偿教育子孙后代,战争是对人民生命财产的破坏者,全世界共勉之。
受害人索赔全权代表:中国公民张炳泰、张风娥上
通讯地址:河南省沁阳市王曲乡北孔村
联系人:张风娥、梁世臣
邮政编码:454550
94.3.30
一九四○年九月七日(农历)张作明无辜被驻西向镇的日军刺死一事的目击者及知情人员名单证明材料表
94.3.30
一九四○年九月七日(农历)张作明无辜被驻西向镇的日军刺死一事的目击者及知情人员名单证明材料表
94.3.30
证明材料
我叫倪少堂,男,现年86岁,系河南省沁阳市王曲乡范庄大队人。
1940年九月初七日(农历)的一天中午,我于沁阳市西向镇南北大街经商。那时正是日本帝国主义者侵占中国时期,我的同行沁阳市南孔村张作明同时也在西向镇经商,当日,被驻西向镇板田部下一士兵,活活将张作明刺死,这是我亲眼目睹的事实。当时,在场的人很多有西向镇的人,还有范庄村的人。如:倪风良、倪风阁、赵振水。事后也是倪风良、倪风阁、赵振水他们将张作明抬回南孔村老家安葬的。特此证明。
证明人:倪少堂(手印)
1994.3.30
中国民间个人对日本国受害索赔人及支持者汇总表 94.4.30
被害者姓名:张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