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376
写信日期:1993-01-10
写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受害日期:无
受害地址:无
写信人:皮积璋
受害人:无
类别:其它(OT)
细节:支持索赔,搜集受害者材料,寄来“向日本政府要求受害赔偿”签名表。
童增先生:
您好!
工作忙,谢谢寄来的复信,下面就是我对复信及近来月来在调查,搜集材料中的具体事:
一、从亲人到亲人必定会扩散的面较宽广,就是说同胞们老百姓(受害者)都是亲人了,能否遍地开花?
二、受害者的疑虑:1.上面没有文件。2.周总理讲不要日本赔了。3.有不有钱赔?何时赔?赔多少钱?等等。
三、乡、县、政协、民政部门基本没有形成一个组织(像您提供的“香港索赔协会”或是(地区)调查组,人员配备,专职(或聘用临时人员负责到户调查,了解具体情况)我个人就是私自奔忙,解囊助员印制材料,邮寄也有限,反而会受到人们的误解。提出疑问,难以作答,延误时间造成进度慢以至出差错。
四、稍有头绪者,忠心实意为自己查找资料(或亲人)但又是直系三代、五代之外(傍系)不合条件,还有既是父属,又是母的亲人,或又继承外房,即算搞得落实了,又要为主次分摊闹起来不团结,这就涉及到法律程序上的第一、第二继承权问题,真的是搞得不好,反会影响支节偏差百出。
五、见证人,旁证人(证明人)我们规定是:1.外姓人;2.65-70岁以上的老人。名额3-5人(尤其是音信下落不明的受害者)
六、主诉人及证人自己不会写,可否请其亲人照抄,签上姓名,代笔字样,或者非得本人再签名。
七、要先有准备,打听情况,顺藤摸瓜,我在这方面从30人材料中发现3例不妥。当然也有其他原因,最后还是要看调查者的经验,对这段时间的历史背景,也要看调查者工作做到家没有。
八、我把您列的十条,重点放在存、亡、伤上面,次要是被掳(生还是跑,放回来,他说搞劲不大)而下落不明又无足够证明者也抱些遗憾,一怕上面不相信,二怕自己亲人没伸冤,三怕证人不现实(有偏见)
九、我所认识的除附2三受理范围中四、八及五、六、七没有外,其余也很少(房屋、文物、财产,值伝不多,文物银财凭何作伝,去向不明,干脆不于计较算了。)
十、每户(人)材料底1份,证明人材料底1份,其余再各交印4-?份,分别送中心1份,是政协民政各一份,乡上1份均作备案,至于亲属兄弟各要备存,就在?份上加交。
十一、签名表暂寄54人来,因人手单薄,事情具体,但93年保证5400名,争取1万(20岁以上如何)附寄受害情况一份,请审阅,指示。
十二、春节前后可能有近20份落实,待复印后作第一批寄您!并争取手抄“抗日战争期间我湘北四次会战及长沙四次会战资料,分批寄您(因总计有16开本共70余页,总算《怀念卢沟桥事变50周年》共12节。并附寄《长沙是文史资料》人物志中的我写我祖父的简史1份。
字迹很乱,不周不安之处,望请来信指教。
致
敬礼!恕我不恭
长沙县高桥乡中尚村民肉鸽养殖产业户
皮积璋上
93.1.10
我们这些中华民族的子孙,有着神圣的责任和权力,对日本侵华十三年多来的战争所造成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民间的无辜受害者血泪斑斑的历史,我们是永远不会忘记的,为捍卫我中华民族的尊严和权力,伸张正义,下面的签名就是对日本侵略者的控诉,坚决要求日本政府对受害者予以赔偿。
向日本政府要求受害索赔的签名表
湖南省长沙县高桥乡高桥村周家湾组 1993年元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