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362
写信日期:1993-05-17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
受害日期:1943-1944
受害地址:山西省阳泉市盂县
写信人:孙月华
受害人:孙月华和战友
类别:其它、劳工(OT、SL)
细节:1943年秋季日军在盂县把我们一排包围俘虏了后看押起来,期间挨饿受冻受尽折磨,大部分战友被折磨而死。1944年日军把看押起来的人押到日本做劳工挨打受气受尽了日本人的百般折磨还砸断了一个手指头至今行动不便,日本政府必须赔偿我们的损失。备注:e2在e1里
童主任:
我叫孙月华(小名孙小月)是河北省正定县永安乡三角村人,现年77岁。我是1937年参加吕正操领导的军队的,国民党部队大批南撤后,我们的部队在吕司令领导下参加了八路军,先在冀东军在司令部手枪以警卫连一排当排长(连长沙兴兰),后整编到冀西聂荣臻部队三分区十九团二连任一排长。1943年秋季日军在山西实行大扫荡,在山西省盂县风保山,我们一个排被日军包围后被俘,后被押到阳泉看守所在押一个星期,又从阳泉把我们押解到石家庄南兵营。在南兵营挨饿受冻受尽折磨,大部分战友被折磨而死,我勉强活了下来,也是由于当时遇到了一个正定县的老乡,他常常偷着给我点吃的,还找了一个破棉袄给我挡寒,才使我没有被冻死,活了下来。
余下的人和从各地被抓的劳工一起于次年(1944年)阴历二月,把我们从石家庄押到青岛,在青岛[待]了三天,[坐]轮船到了日本国的北海道,先后在北海道、东京、大阪、龙州等地给日本人伐树、修基地、修飞机场,挨打,受气就不用细说了,受尽了日本人的百般折磨。我们大概是第一批去日本的,共500人,在日本国[待]了一年来,日本投降后,于1945年10月回国,我们大概也是第一批被送回国的,回来时是从天津塘沽上的岸,当时天津市长亲自迎接我们,还给我们安排了很好的食宿。当时深深地感到了祖国母亲的温暖。后来给我们开了一个会,说愿意回家的可以回家,愿意到部队的可以到部队(指的是国民党部队),我当时因不知八路军在哪里,不能回自家的部队,又不愿当国民党兵,所以我要求回家,回家后一直没和部队联系上,为此我一直在家务农至今。
我们第一批去日本后又回国的有一个灵寿县岔头村的李永志(又名李铁锤),他是当民兵游击队时被日本抓去的。
为此,我听说日本民间这些受害人和其家属给予赔偿,我觉着这是应该的,我们这些幸存下来的人,绝不向我们的国家伸手,但日本人欠下的笔笔血债,应该有所表示,赔偿我们这些受害人一定的损失是天经地义的,据此,我恳请领导给予帮助,为盼。
我在日本当劳工期间被砸断了一个手指,至今劳动不便,年龄大了,生活也不方便,要求日方赔偿损失是我们这些人的要求,我就说到这里,说的不对,请领导批评。
此致
礼
河北省正定县永安乡三角村
村民:孙月华(手印)
一九九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