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358
写信日期:1992-10-08
写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受害日期:1943-1944
受害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
写信人:张琇
受害人:张琇的祖母、继母和妻子
类别:谋杀、其它(MU、OT)
细节:1943年至1944年间日本侵略者对河南陕县进行扫荡,我家三口被日寇用刺刀捅死还把我三岁的小孩丢下10米的深渊中导致终身残废,我家的财产也被全部烧毁。
童增同志:
我读兰州出版《读者文摘》92.10期刊登“历史没有忘记——国人向日本要求受害赔偿纪实”提到是你在1991年4月2日向全国人大代表会递材料,中国要求日本“受害赔偿”刻不容缓,这是代表全中国11亿人们的意愿呼声,使我想起1931-1945年日寇在祖国沦陷区横行霸道,无故残杀同胞,我家三口人被捅死,马家10口人被捅死,家产全被抢、烧一光,家破人亡,令人发指。日本战败投降后,对民间遭受的惨重损失,无人过问,活着气愤,死者永不瞑目,被搁置了近半个世纪的沉重问题,经你提出向日本政府索赔,我们坚决拥护,现写一份我家的材料呈上,请汇集通过政府转向日本国政府给予民间受害赔偿。
应向全国发出索赔联络地点,以便大家搜集材料,造成声势。
致以
礼!
张琇
1992年10月8日
通信处:广西柳州区柳州面粉厂
坚决要求日本国政府赔偿
日本战犯残杀中国人们造成民间的重大损失
1931-1945年之间,日本无道发动侵华战争,为中国民间带来重大灾难与经济损失,这笔债我们坚决要求战败国政府负责赔偿我们的损失。
在1943年-1944年间,日军侵[占]到河南陕县向农林进行[疯]狂大扫荡,鬼子丧尽人性,残杀无[辜]百姓。我家三口人,祖母60岁,继母45岁,妻子25岁统被鬼子用刺刀捅死,把我三岁小孩丢下10米深山沟,医疗费花去5000元,仍造成终身残废,把我家门、窗、大木柜、箱、[桌]、椅等全部家私烧毁,炊具打烂,马、牛、羊及家禽抢走宰杀,粮食运走,棉花放火烧了,全舍洗劫一空,家破人亡,只剩老父和我及1个小弟,无法生活,粗略统计损失1500,000元。
我刘李村马家有13口人,是富有家庭,在这次扫荡中鬼子杀死10人,剩下三个小孩,无能力生活,流落为乞丐,家产被毁,损失约值200万元。全村遭残杀有100人,损失财产约值5,600万元。
河南省陕县张汴乡刘李村
族外人员:张绣
1992.10.8